台海网4月1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劳动退休金新制属个人专户制,2005年开办,劳工请领月退休金者,其每月可领取的退休金金额,而其以专户内累积本金及收益总额,再依据“内政部”公告的简易生命表之平均余命及预定利率计算。劳保局组长李静韵表示,由于公式的参数有改变,包括平均余命变长、利率提升等,因此4月起总领取金额将会提高。
劳退新制的月退休金有其计算基准,采用变动金额方式,至少每3年会调整修正一次月退休金额,因此,弱势劳工退休基金投资收益,大于公告之利率时,则之后3年所领取的月退休金额,就会高于先前所领金额。
李静韵指出,本年度检讨修正后公告的利率为1.3916%,高于101年公告的1.0935%。依新修正的计算基准重新计算后,自104年4月起续发之月退休金金额,将高于原已领取之金额。
劳工退休金新制规定,须年满60岁且提缴劳工退休金年资满15年的劳工,才能请领月退休金。目前仅有将近800名劳工与雇主合意结清旧制年资,并将该年资及金额全数转入新制个人专户。
而这些人必须并计新、旧制年资逾15年,于年满60岁后才能符合请领月退休金,李静韵说,目前领取月退休金者仅有40人,大多数劳工必须在劳退新制开办后满15年,也就是109年7月以后,才能符合请领月退休金规定。
举例来说,A劳工原自101年4月起按月领取月退休金16,379元(新台币,下同),自2015年4月起经依其月退专户余额及新公告之利率1.3916%(原平均余命不变)重新计算未来3年领取的月退休金为19,196元,每月可增加2,817元。
至于2015年4月以后新申请的案件,因新公告大多数年龄层平均余命增加1岁,导致使原请领年限增加1年,以60岁请领劳工为例,原公告之平均余命为23年,新公告之平均余命延长为24年,即个人专户内之本金与累积收益的总额要分24年领取。
同时,也导致按月领取之月退休金,虽会较修正前之23年略低,但因利率的提高及近3年的基金投资收益高于预定利率,使其24年内可领取的总金额反而会较增加。截至今年2月底止,整体劳动基金规模达2兆7,244亿元,累计收益数达411亿元,收益率为1.56%,其中新制劳退收益数为2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