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群众
—广西推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综述
黄尚宁
近日,武鸣县居民潘汉贤来到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大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相关证件。“昨天交的材料,今天过来登记就领到证件了,以前按照正常程序要5-7天。”他告诉笔者,“假如是急件的话,工作人员还会特事特办,当天就可以领取。”
这是武鸣县国土资源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作为广西国土资源厅确定的23个县局实施“审管分离”改革试点之一,该局将25项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到审批办统一办理,形成了收件、办理、制证、发件“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审管分离”到位后,该局有6项审批业务实现了当场办结。
“以往,国土政务窗口只受理、不办理,‘审管分离’改革之后,办事群众不再为行政审批、签字盖章多头跑,以往服务窗口的收发处真正变成了现在审批大厅的办事处。”该局副局长魏毅说。
基于机构、职能设置等原因,过去国土资源系统审批和管理职责界限相对模糊,造成了“重审批轻管理”和“以审代管”的问题。近年来,广西国土资源系统积极探索和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在自治区、市、县三级逐步建立“集中审批、审管分离”新机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大幅减少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已集中开展了4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累计下放厅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25项到市、县一级,厅本级只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1项。
“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实际是工作职责的重心下移,目的是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绝不能一放了事,撒手不管,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谢瑾瑜表示,我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把自治区本级该放的审批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同时要把各级各部门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
转职能、转方式,县级改革是不好啃的“硬骨头”。继厅本级和14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管分离”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2014年7月,我区在23个试点县(区)启动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再造流程、优化服务成为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改革要求,各试点县国土资源局普遍成立了行政审批办(股),将原来各股室的审批职能剥离出来,全部集中到审批办办理,其他股室不再实施审批,工作重心转到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上来,将“审”和“管”彻底分离,实现行政审批人员、事项、职能“三集中”。
百色市右江区国土资源局通过依法授权的方式,选派审批办主任为“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各项工作,统一行使全局的行政审批职能。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局领导签批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均由“首席代表”现场审核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时限”的要求,在审批办内部审查,实行“一站式”审批。如今,审批层级由过去的三到五层,变为“收件人-审查员-审批办主任(首席代表)”,最大限度减少了“体外循环”时间,大幅度提升了办事效率。
武鸣县国土资源局重新规划审批流程,审批办进行了一个月的全封闭式办公,全面梳理25项审批业务,重新制定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和标准,编印了《行政审批操作指南》,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对部分偏远乡镇群众来回不方便的情况,该局创新实行分级受理、集中审批,由辖区所在镇受理,村民不需再到县城申报领证。
“改革后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大幅缩短,土地登记业务最高提速可达75%。土地登记的抵押、撤押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为7天,实际办理时间在2天左右。”宾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审管分离”后,该局将原分散在4个业务股室的26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履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使得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审管分离”突显精兵简政的效果。据了解,改革前,该局参与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达90名;改革后,局审批人员仅为14名。审批工作从“多头办理”到集中“一站式”办理转变,参与人员减少了60%。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那群众从改革中得到了什么实惠?
据右江区国土资源局统计,2014年该局审批中心共办理单位或群众咨询1850件,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134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办结事项是2013年的6倍多。在2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7项办结时限缩短10天以上,有6项办结时限缩短5天,有1项缩短2天。
2014年底,23个试点县(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今年3月,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推行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构建起自治区、市、县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新机制。
作者:黄尚宁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