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是否应该征税,这是个伪命题,所有的生产经营商业活动都应该一视同仁,线下征税线上免税无法形成公平的商业环境。
电商征税再次掀起轩然大波。《经济观察报》5月2日报道,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地区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一位上述地区的税务人士表示,“并没有仅仅针对天猫、淘宝,而是辖区内所有注册的电商企业。”如果消息属实,将是税务部门对电商的一次整体征税行动。
早在4月27日,天猫就澄清,所有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国税总局从未发布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或通知,对于有组织的谣言已经报案。
对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电商税与房产税的性质一样,在中国经济结构从生产型转向生产、消费经济并重型的过程中,消费税、资本税等税收只会更加严密,而不会如目前一般重点关注生产过程税收,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靴子什么时候落地。
中国对电商征税不会引发逃离潮,因为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已紧锣密鼓立法对电商征税,B2B、B2C征税容易,其无法逃避于大经济体之外。2013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在测试投票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2012年,欧洲B2C电子商务的税收同比增长19%,其中61%的税收由英、德、法三个国家贡献。中国B2C按照规定也纳入征税范围,天猫店家是企业,已纳入征税范围,至于缴纳与补缴与线下企业一样,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质变。
卖家刷单、平台佣金等传统经营模式将受到影响,这未必不是件好事。如果很大一部分赢利不是拿来扩大投资而是用来刷单、炒信、孝敬店小二团队,只是财富的浪费,整肃秩序有利于诚信商家的成长,与平台的公平竞争。
对C2C征税是否会影响创业潮,是否会影响就业,各方争议极大。有人认为,对C2C卖家征税将重创创业激情,使大部分小卖家消失,不仅会影响到经济,更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然而,另一方观点则认为,目前淘宝小卖家不过是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如果中国的整体经商环境足够好,这部分卖家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能存活,他们会选择最优方案。
目前C2C卖家之所以选择线上,主要是觉得“营商环境太烂”,成本太高。如果是线下商店,面对的是相对固定区域内的客户,无法彻底避免税收,还有人工成本以及居高不下的房租。假设线上税收与线下一致,那么,线上的小商户优势在于,理论上面对的是所有区域的客户,可以省却部分房租成本、人工成本,以及更灵活的经营方式。假如平台费用比房租成本更高,假如推广费远高于人工成本,假如没有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那么所谓的线上优势就是个靠免税维持的大泡沫,迟早得破。
说白了,线上经商与线下经商,主要在于背后租金的高低与灵活度,就竞争的激烈程度来说,二者没有任何区别。
2013年,苏宁云商集团张近东先生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时提出,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税收监管,在大数据化时代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他的目标直指C2C,表示当下电商交易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约一半交易量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进而导致假冒产品充斥、侵权现象严重;同时,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等行为导致行业不公平竞争,正规注册经营企业成本高企,劣币驱逐良币。
对此,淘宝回应称,94%卖家不在征收税收范围,这些人一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另外6%店主交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线下经营照样有假货,线上经营照样有租金,收税是为了公平的经营环境,是为了建立正确的激励制度,而不是因为收税可以消灭假货,这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