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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手机3万元转账转错对象 警方称不构成立案条件

时间:2015-09-27 23:43: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手机银行转账,一不小心转错对象。想追回款项,却不知对方是谁联系不上。求助于银行,银行称涉及隐私无法提供,让找警方;警方称,不构成诈骗等立案标准无法立案。昨日早上,租住在丰台区的郑先生遇到上述情况。如何追回转错账户的3万元,郑先生伤透脑筋。

  转账转错对象 对方联系不上

  今年29岁的郑先生是浙江温州人,昨日早上9时许,他打开农行手机银行,给朋友“倪某霞”工商银行账户上转了3万元。“这是我之前欠她的”。

  转账完后,他让对方查收,结果被告知未收到。他打开手机一查,发现转到了另一位名叫“倪某娜”的人头上。“她在我手机转账历史联系人里,转账时我没看清”。他想联系对方追回这笔款项,但只有对方银行卡号、姓名及开户行,却始终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可能是以前的客户”。

  9时20分,他拨打了农行客服电话。但客服告知,为保护客户隐私,不能提供对方电话,并建议他报警。随后,他拨打了110。马家堡派出所民警随后出警,在了解情况后,告知他不构成立案条件,无法立案,并让他与银行协调解决。

  紧接着,郑先生赶往中国工商银行总部,但因节假日放假无人上班,只得求助工商银行客服。客服拒绝提供联系方式,理由同样是“为保护客户隐私”,告知他向警方求助。“客服说,只要警方立案,银行一定会配合警方并提供帮助。”

  民警“义务帮忙” 未查到电话

  昨日下午2时许,郑先生无奈之下,前往马家堡派出所求助。早上曾出警的“那”姓社区民警,再次告知他无法立案。见郑先生心情焦急,民警陪同他前往距离派出所300米左右的工商银行镇国寺支行。

  柜台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需请示负责人。随后,一位胸口佩戴副行长铭牌的女负责人出现并告知:“客户信息属于隐私,根据规定我们无法提供。”但她表示,若警方能出具相关证明,则可以配合工作。

  “这不构成立案条件,我也是义务帮忙。”民警解释,郑先生遇到的情况系个人疏忽造成,“不属于诈骗,也不属于刑事案件。”最终,在民警和郑先生多次请求下,银行负责人答应帮忙查询对方身份证号。

  在取得对方身份证号后,郑先生与民警返回派出所。最终,查询到对方户籍信息登记在“石家庄藁城市丘头镇”,但并未登记有联系方式。

  民警和郑先生致电丘头镇派出所,对方表示户籍室民警周一上班才能查询,让郑先生周一带上证据、个人身份证等前往派出所,“但愿他们那登记有电话”,郑先生称。

  ■ 说法

  律师:可要求银行提供联系方式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提醒,公民在发现汇错账户后,应尽快到就近银行柜台,凭转账当天转账信息向银行核实对方账户是否存在。若不存在或无效,则款项将在一定时间内自动回到汇款人账户。若真实存在且有效,汇款人可要求银行工作人员提供对方联系方式。

  “银行作为转账服务平台提供者,有义务提供相关转账信息。”他称,郑先生因自己失误转账给了其他人,根据目前有关规定可能确实无法立案,但“不够立案并不是说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案件不予处理,警方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他称,若郑先生确实无法联系上实际收款人,或者联系上但对方不愿归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他表示,若联系上了,郑先生可先同收款人协商,让对方返还;若对方拒绝,郑先生可以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对方,从而追回这笔钱。“凭借汇款单,在被告住所地石家庄提起诉讼。”

  ■ 追访

  四大银行:不立案无法提供信息

  针对郑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昨日联系了其账户所在银行。农行客服称,为保护客户隐私,无法提供客户个人信息,建议找当地派出所。而对于派出所对这种情况不予立案的问题,客服回答称,此事系个人行为,只能自己想办法。

  就此问题,新京报记者又相继咨询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热线,得到的答复基本一样:为保护客户隐私,无法提供客户信息,建议报警,若警方不立案只能自己想办法。

  招商银行客服也同样表示无法提供客户信息,但“如果联系不上对方,招行可帮忙联系。”新京报记者向招行客服提供了一个朋友的招行卡号,随后,朋友收到招行打来的两个电话。(记者 杨锋 实习生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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