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到建筑工地讨薪,与开发商和建筑商发生冲突后,却被强制带走并被殴打,实施此般暴行的9名不法人员近日在武汉市汉南区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六个月拘役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汉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8月间,伍红生及20多名农民工在汉南区永丰学府建筑工地打工,被建筑商欠下30多万元工资未付。12月26日,这些农民工在信访部门协调下,安排到建筑工地协调解决欠薪事宜时,与工地项目开发商负责人及材料保管员发生口角,产生冲突。
法院介绍,被告王科海作为工地沙石料供应方,在讨薪民工与建设方发生冲突且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时,为一己私利讨好建设方,分别邀约陈杰、汪伟等共计9人带着砍刀赶到工地,采用语言威胁和推拉方式驱车将伍红生等5名农民工,强行带到一座偏僻山上。他们要求民工解开衣扣和皮带,跪在地上,并用皮带抽打,致伍红生一人轻微伤。
鉴于9名被告自愿认罪,汉南区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科海等9人以暴力手段拘禁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主动邀约同伙,并指使同伙殴打他人的王科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基于另外8名被告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及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被害人得到医疗费及赔偿金、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等情节,对其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至六个月拘役。一审宣判后,9名被告均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记者李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