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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虐童案女童生母及同居男子被刑拘

时间:2015-10-26 21:2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在安徽省砀山县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6岁的小武因为臀部有伤,侧身蜷缩成一团。她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纱布,轻轻搭在枕头面上。

  小武说,这些伤是和妈妈一起住的叔叔打的,妈妈不管她,有时候也会打她。后来,小武的老师发现了她身体上触目惊心的伤痕,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记者今天从砀山县公安局获悉,小武的母亲刘某与同居男子汪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而他们虐待孩子的理由竟只是“不好好上学”。

  老师发现女童异常后报警

  砀山这起“虐童”事件最初是从网上曝出。10月23日晚,有知名博主发文援引知情人士所言,称砀山县关帝庙镇一名6岁女孩惨遭亲生母亲和母亲的情人的虐待,全身遍体鳞伤,伤口被撒盐,双手放在开水泡。微博的后面还附上了孩子受伤的照片。

  记者在照片中看到,一名幼小的女童右手被烫伤,鼓起水泡,左手食指少了半截,臀部右侧有大面积溃烂,让人心惊。

  这个孩子就是小武,今年在砀山县旭日学校读一年级。

  据砀山县旭日学校校长陈学民介绍,小武之前经常缺课,老师给孩子家里打电话问情况,她妈妈找各种理由,说孩子病了,不能去上课。

  10月23日,小武终于被妈妈送到学校,但是她的表现很异常,不愿意坐着听课。后来,老师发现小武手掌有大面积烫伤,臀部右侧也有巴掌大的伤疤。

  23日上午9时许,旭日学校的老师向警方报案。

  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小武身上的伤到底是从何而来,又是为何而来的?

  小武回忆说,因为妈妈在KTV工作到很晚,她放学回家都是“叔叔”照顾她,手是叔叔按在水壶上烫的,屁股是“叔叔”用皮带抽的。

  “妈妈看到不会问,”小武说,在学校不听话,有时候妈妈也会用鞋底打她。

  这种虐待并不是偶然,在孩子的身上,还有很多用烟头烫过、皮带抽的旧伤。

  据当地媒体报道,孩子的母亲刘某供述称,小武是她跟男友所生,后来分开后,自己一直带着孩子,生活不容易。孩子学习成绩不行,在学校不听话,感觉很生气,就开始打孩子,用粗布条抽打小武的后背、屁股、腿部和用脚踢屁股、手打脸的方式多次殴打小武。

  记者今天从砀山县公安局获悉,经初查,刘某今年29岁,是宿州市埇桥区人,去年6月带女儿到砀山打工租房居住。今年3月与38岁的砀山本地人汪某同居至今。

  9月份以来,刘某、汪某以武某不好好上学为由,对其多次殴打,致其后背、臀部、腿部及手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武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今天上午,汪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刘某、汪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侵害严重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打是亲,骂是爱”“棍棒底下出孝子”等流传至今的俗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家庭陈旧的教育观念,认为关起门来打孩子是为孩子好,是自己的家务事。

  安徽芝麻开门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张量告诉记者,孩子的人格形成期是3到7岁,在这期间遭到虐待产生的影响,很难修复。而且从现有案例看,一般施虐家庭的父母人格发展都不健全,他们的管教孩子的方式大多数是从自己父母那里传承下来的。

  “由于孩子心智不成熟,很多案件不容易发案,一旦被揭发常常是触目惊心。”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委员会主任姚炜耀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维护未成年权益方面已经比以往有很大的完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受侵害未成年的发现、处置、临时安置以及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等就作出比较细致的规定,其中明确了强制报告义务,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遇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政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如果是无人监管的孩子,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具体可以由民政部门下设的儿童保护中心等机构实施监护。”姚炜耀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刑事犯罪就达到特别严重的情况了。但需要慎重的是,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剥夺监护权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虐童事件的频发,与父母对监护职责和法律知识认识的缺失有密切联系。姚炜耀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准父母进行儿童监护职责培训,并针对新生儿家庭定期回访,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公益组织进行。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律协未保委目前已指派律师为小武提供法律援助。法制网见习记者范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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