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5日凌晨3时许,平利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从步行桥栏杆处不小心掉到河里,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
到现场后,民警对现场情况进行查看,现场有4名群众围观,少女从河滨路栏杆处坠下,所幸河道因天气干旱已经干涸,该女子从栏杆处坠落后并未直接落水,而是落在干涸的河道上,伤情尚不明确,因从栏杆处到河道约有十余米高,旁边无台阶、无梯子,旁边围观的4名年轻人焦急万分但也无法施救。民警见状,从步行桥浅水处下河,大约在河水、淤泥中行走了将近500余米,才到达坠桥女子身边,民警耐心呼唤该女子,并试图询问其落水原因,坠桥女子意识较为清醒,只是全身疼痛动弹不得,为避免对坠桥女子造成二次伤害,民警不断催促120急救车的同时,迅速做出判断,请求消防大队支援。120急救车和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采用应急救援设备将坠桥少女从河道上平稳救起送往医院,经120急救人员初步诊断,该少女腰部、腿部受伤,具体情况需进一步进行检查。
据了解,受伤少女姓陈,与报警求助的王某、黄某、夏某某等5人当晚一起在荣城KTV唱歌喝酒,凌晨3时许喝完酒后在步行桥旁边聊天,陈某因喝酒较多,在步行桥处失足掉下河。
民警提示:节日饮酒活跃气氛,过分贪杯影响健康,饮酒有度,平安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