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近日在北京表示,香港特区的普选之争并不是要不要发展民主,快一点或慢一点发展民主的问题;也不是制度设计宽一点或严一点的问题,实质是管治权的归属问题。而特区管治权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兹事体大,不容有失。
陈佐洱近日接受内地人民网强国论坛访谈,就香港特首普选方案及基本法颁布25周年等有关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陈佐洱指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不仅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也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无论在香港或是在内地,乃至在国外,看待这场普选不能只把眼光放在香港本岛,要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
他强调,围绕普选的斗争是长期、复杂的,有时还很尖锐,这是由当今世界复杂多变的国际大环境,中国与西方大国博弈的大气候,以及香港特殊的社会政治生态所决定。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也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必须坚持行政长官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的原则。
对此,陈佐洱指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制度设计的宗旨就是要保证爱国爱港者当选。爱国者的标准不单单是“不与中央对抗”,需有更高的标准,起码要做到“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不仅是基本的政治要求,更是宪法、基本法明确规定的要求。
“不能想象,当选总统的布什、奥巴马以及各州州长能不爱美国。在实行“一国两制”的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怎能由不坚定爱国爱港的人来出任呢?“陈佐洱反问。
陈佐洱表示,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并最终达至普选目标是中央的一贯立场。这也是香港社会的共同愿望,既符合香港利益,也符合国家利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香港政制发展的法定程序已进入关键阶段。真诚地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广泛凝聚共识,把握历史机遇,努力推动,争取如期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人选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陈佐洱说。
针对香港社会部分反对派人士否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作出的有关香港普选问题决定的做法,陈佐洱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具有宪制性的法律权威,与香港基本法一同构成香港实行普选的宪制基础,不可撼动,更不可能撤回,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他认为,中央在香港政改的原则问题上底线很清楚,为了维护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对国家和香港的历史高度负责,中央决不会拿原则、底线作交易。
“交易是买卖,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特区的管治权是不可以做买卖的。一些糊涂人必须放弃这一幻想”,陈佐洱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