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5月8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濮阳“开车顶辅警狂飙1.8公里”的法官,8日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调离审判岗位,并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
这名叫李全杰的法官,系濮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警方确认,李全杰5月3日驾车在安阳高铁东站交通肇事后,驾车顶着辅警逃逸,直至1.8公里后被逼停。
濮阳中院认为,李全杰身为法官,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不主动接受处理,却驾车顶人逃逸,严重违背法官职业操守和基本道德准则,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和安阳市警方调查处理决定,依据相关规定,濮阳中院决定给予李全杰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审判岗位,并提请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李全杰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同时建议濮阳市纪委给与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目前,李全杰已被安阳警方依法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处罚,事故车辆被扣留。
上述事件仍陷重重迷雾,有媒体质疑,为何交警事发近3小时后才到达现场?警方为何没在现场进行酒精检测?
针对已经公布的案件细节,有法学专家表示,辅警不是一般公众,他是以行使行政职权的身份出现的。当事法官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