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大荔县一名年轻女子因用手机发信息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8月9日上午,大荔县公安局赵渡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位姓李的女子反映最近经常收到一陌生人发来短信,对她进行人身攻击。民警查看后发现,李某手机从7月29日到8月8日连续收到4条同一手机号码发来信息,对李某肆意辱骂,并造谣生事进行人身攻击。民警立即对该手机进行追查,很快查明持有者是一名年轻女子,该女子与李某还同住一个村子。8月10日下午,民警找到这名女子,并从其手机查到所发信息。审查后民警对该女子作案动机感到难以理解:原来她和李某并无恩怨,只是觉得李某的日子过得比自己好,出于嫉妒。
因为嫉妒他人,竟然采用如此手段进行侮辱恣意发泄。却没想到4条信息竟换来了10日行政拘留。8月10日晚当她走进拘留所时,才感到后悔不已。(记者 石俊荣 通讯员 张媛 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