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莱州1月18日电 (王娇妮)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18日傍晚发布消息称,经山东省政府同意,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组成立。
据悉,该事故责任调查组由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任组长,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总工会,烟台市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山东省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责任调查。
1月16日晚6点半左右,荣乌高速莱州段307公里处发生4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
截至18日,6名伤者中已有2名经治疗出院,1名伤情较轻自行出院,1名伤情较重者因需做切痂植皮手术已转赴专科医院治疗,另2名伤者仍继续住院治疗。
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