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3月23日电 (闫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在其官方微博“福建高院”对外宣称,“今日,本院决定立案受理念斌申请国家赔偿一案”。
随后,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其微博账号“我是念斌的姐姐”作出回应,“刚收到@福建高院来电话通知,念斌申请#国家赔偿#已正式受理立案。”
她在微博中表示,“我们也将尽快准备提交念斌所遭受的证据材料。希望@福建高院能秉持着良知,正面对待这起错案。让司法改革落到实处,我们再次重申‘造假要有代价,百姓也有尊严’。”
念斌及其家人由于对福州中院作出的113万元(人民币,下同)国家赔偿决定不满,于3月18日下午由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念斌案国家赔偿复议书。
2014年8月22日,8年来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2015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建省两会福建高院工作报告、福州市两会福州中院工作报告中,均提及念斌案。
今年2月17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福州中院总计约113万元的赔偿,念斌姐姐念建兰认为,这是对念斌的“二次伤害”,将用尽法律赋予的权力来捍卫念斌所被侵犯的权利。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被逮捕,此后被四度判处死刑。被告人念斌不服,屡屡提出上诉。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判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被害人死于鼠药中毒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与念斌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印证,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能得出系念斌作案的唯一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