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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四化”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时间:2016-05-17 17:42: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张店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基点,多方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实对实地提供群众所需法律援助

  一是打造“畅通化”绿色通道。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实际案情,简化受理审批手续,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对于案由简单明确的案件,即时受理,能够通过非诉调解途径解决的,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就近快捷解决,减少诉讼程序带来的不便。对于群体性欠薪、工伤等农民工维权案件,不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及时受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有合理诉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尽早、尽快、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水平。畅通老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年老体衰者、行动不便、确实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则坚持上门受理、上门取证,提供上门服务,实地调查核实,当场作出是否援助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

  二是设立“网络化”站点及窗口,服务领域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以外,各个镇(街道)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各行政村均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群众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事项。每天安排专业律师坐阵张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值班,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援助服务。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直接受理并初查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方便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区共建有职工维权、新居民维权、劳动仲裁等行业援助工作站11个,纵横交错的网络化服务站点能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得到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法律帮助。

  三是开展“常态化”援助案件回访。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进行监督跟踪,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承办人员密切保持联系,随机抽查案件进行听庭跟访,向相应承办人员询问办理进度,了解承办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等。通过回访受援人了解承办案件后续情况,详细询问受援人,以了解承办人员是否全面、准确理解受援人,为受援人提供其所需服务。同时,从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敬业态度、当庭表现等多角度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估,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和优质化建设。今年通过案件跟踪调查或回访,受援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是创新“便民化”服务形式。将“12348”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资源进行全方位整合,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方便时时处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完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问诊三大功能,探索借助张店区法律援助公众号这一载体为群众提供便捷网上咨询,当事人通过网络提出咨询问题或者留言,由律师在线提供网上解答服务,免费为群众提供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340余次,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与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因地制宜构建虚实结合的运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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