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高青县召开。张店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成宏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严春霞参加了会议。淄博市司法局副局长贾刚、高青县副县长邵珠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传达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市2016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民的法律援助服务。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对该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惠民化理念给予了高度评价。高青县便民服务大厅自2015年4月建成,共投资达六十余万元,有效整合法律援助、12348热线平台、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各项法律服务职能,为民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法律服务,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精神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张店区公安分局、张店区法院、张店区检察院的常态联系,确保法律规定范围内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调整我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使补贴数额尽量能与援助人员工作实际成本相适应,以确保办案质量;三是争取人员以及物资支持,保障“张店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以及运营,充分发挥现代化媒体的效能;四是争取把区法院便民诉讼服务大厅法律援助接待站升级成为符合要求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