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王楷 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距离“双十一”还有一周,但电商平台之间的交锋已经“你来我往”,提前进入白热化。京东商城昨天晚上通过官方微信号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阿里?回应称,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双十一年年成战场,双方到底在争什么”。
双十一期间的电商大战,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一个“固定节目”。一年前,阿里天猫和京东商城因为“双十一商标”闹得不可开交,而今年,他们又因“争抢商家”再次开战。
昨天晚间,京东通过官方微信号“京东黑板报”宣布已实名举报老对手阿里巴巴。原因是由于阿里在双11促销活动中向商家施压,如果参加天猫双11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他平台双11促销活动。受此影响,他们频繁接到商家申请退出京东双十一的消息。在京东方面出具的聊天记录图片中,可看到部分对话中有类似商家口吻的一方表示,受到了来自于其他电商平台的压力,如果继续参与京东双十一的活动,可能在另一平台遭遇到流量方面的控制。京东公关总监康健强调,证据皆由商家提供,能够提供的内容都已经在公告里提及了。
而在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回应中,将此次京东的行为定位为:炒作。并表示,市场竞争的最终解决方案应让消费者选择。天猫某工作人员认为,市场竞争的事情应该让市场选择。
天猫工作人员:“一会举报这个,一会举报那个。这个市场竞争的事情就是应该让市场选择。”
有分析认为,阿里方面的回应其中隐含着一层意思,这些商家之所以放弃京东选择天猫,还是因为天猫本身的实力受到认可。
在互联网专家洪波看来,商家被迫“站队”,早就不是新鲜事。事实上,在打了很长时间的价格战后,现在的电商平台已经开始 “挟品牌以令消费者”。他认为,这个阶段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平台上对商家的限制行为也确实比平时更多,这种规定是不是破坏了市场秩序,确实需要相关的法律去定夺。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如果电商平台以自身的市场优势强迫商家“二选一”,那么确实涉嫌违法。一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规定,不能利用市场的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包括限制交易和拒绝交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平台要求二选一也是违反《反垄断法》的。
在这场两大电商巨头的市场争夺战中,缺乏话语权的小商家成为最受伤的群体。赵占领认为,这可能影响正常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商家可能会基于平台方的不同支持政策来做一些选择,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平台方面限制了商家的选择权,对商家来说确实是存在一些权利的侵害。
针对阿里巴巴方面的回应,京东今天再次表态称,阿里仍然没有就核心问题,也就是是否强迫商家选择作出解释。并表示,阿里说的是“让消费者选择”,但实际不让商家自由选择其他平台搞促销,是在限制消费者选择。今天记者多次联系阿里巴巴方面,没有获得进一步的回应。同时,工商总局方面也为就此时发布消息。洪波表示,电商之间你来我往的口水战,应靠监管机制加强来结束。
洪波表示,这确实是市场监管的问题,鉴于监管者是否确实起到了监管作用。如果说一方认为确实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扰乱市场的问题,起诉也是一个选择。现在京东还没有走到这步,而是举报,更多的还是希望监管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