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秦某酒醉搭乘公交车与乘务员发生争执,在要求司机停车被拒后,秦某竟上前与司机夺方向盘。日前,秦某被房山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北京小伙秦某本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工作稳定。2014年8月的一个傍晚,他晚饭时喝了酒,在乘公交车回家时和乘务员发生争执。秦某要求司机立即停车,但公交车没到站,司机拒绝停车。秦某便冲向驾驶座,伸手抢夺方向盘,车辆瞬间摇摆起来。所幸当时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多,没有造成严重的事故。司机和乘务员随即报了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的方向盘,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秦某到案后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当庭积极认罪、悔罪,判决秦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杨凤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