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网络的兴起,手机软件功能日渐多样化,通过手机app等电子购物平台让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享受购物的便捷,但同时也会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近日,西乡法院宣判一起通过手机网络非法买卖弹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欢欢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90后的被告人吴欢欢是一名微商,平时在网上销售化妆品、香烟、打火机等日用品,2015年怀孕在身的她依然经营着微商店铺,在与朋友李兵手机聊天时发现其有购买弹药的需求,她立即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商机”,双方聊了几次之后“生意”谈妥,李兵出资9500元后由吴欢欢负责提供所需弹药,收到货款后她即转身从另一个卖家处以8000元的价格入手“货物”。正当她盘算着计划从中牟利1500元时,被正在网络巡查中的西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经对其家进行搜查,在其卧室衣柜内发现疑似气枪部件7件套及气枪子弹1978发,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疑似气枪部件属非法成套非制式气枪散件,疑似气枪子弹属非制式气枪铅弹。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后,西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枪支弹药属国家严格管制物品,禁止商业流通。无视枪支管理法规,非法买卖气枪铅弹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人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目前被告人正在社区服刑。(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