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新形式和载体,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作用,五项措施认真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
一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持续在全区推进完善社区“律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标准、调整退出等制度,积极推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大力实施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挥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特点,构建全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完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奖励、全员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将老人赡养、房屋拆迁、公共服务等项目作为调解重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脱贫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扶持贫困村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设施。指导贫困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扶贫。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定期开展“第一书记”帮包村调研慰问,适时召开局班子会,研究解决帮包工作困难问题,助力帮包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