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窝点非法屠宰没有经过检疫的生猪,违法人员屠宰之前给生猪注水,致使每头猪增重30—50斤……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先后发现并捣毁两处涉嫌非法经营的生猪屠宰加工黑窝点。警方在黑窝点累计查获未屠宰生猪23头、已屠宰生猪肉38片以及灌水、屠宰工具一宗,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警方提醒市民,注水猪肉一般颜色鲜亮,并且多流入农村非正规集市和市区流动摊贩处,请市民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 记者郑芷南
【位置隐蔽】“黑窝点”门口装有监控
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副中队长左震告诉记者,接到举报线索后,槐荫分局食药环侦中队在前期秘密侦查的基础上,会同腊山派出所于2月11日晚20时许对前周王庄村崔某某家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处理猪下货的崔某某、张某某、刘某、李某、王某等5人,查获屠宰后待销售的生猪肉36片(18头)及大量灌水、屠宰工具。
“他们在这里租的院落进行屠宰,位置很隐蔽,门口还装有摄像头。”左震告诉记者,想要“抓现行”很难。
警方在屠宰现场未发现任何畜牧屠宰和工商营业资质证照,办案民警遂依法将上述五人带回办案区审查。经查,崔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工商营业许可执照等任何资质证明的情况下,在其居所内私设生猪屠宰场,雇用刘某、李某、王某等三人为生猪灌水并屠宰、加工。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几名嫌疑人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崔某某负责联系进购生猪和对外销售猪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负责记账收款;刘某等三人负责灌水及屠宰操作。
此外,民警查明该屠宰黑窝点收购的生猪系由德州市齐河县邓某某提供,邓某某明知崔、张二人经营的生猪屠宰场未办理任何资质证照,仍多次帮其收购未经检疫的生猪。2月25日,办案民警赴齐河将该邓抓获归案。
【非法经营】装备流水线自己打水井
通过上述案件的重点审查,民警又意外发现了一条同类案件线索,一处隐匿于树林中的屠宰黑窝点渐渐浮出水面。
5月13日晚21时许,槐荫公安分局食药环侦中队再次会同腊山派出所对吴家堡镇申庄窑场东北角的独立院落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正在给生猪灌水及屠宰加工的张某、刘某某夫妻以及协助灌水屠宰的下线销售人员冯某某、薛某某共4人,同时查获待屠宰生猪23头、生猪肉2片(1头)和流水线屠宰设备一套。
经查,张、刘夫妻二人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工商营业许可执照等任何资质证明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私设屠宰场从事生猪灌水及屠宰加工生意。
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负责联系进购生猪和销售猪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负责记账收款;冯某某、薛某某等两名个体经营业主协助处理生猪下货后,购回并自行加工销售。
办案中民警发现,张、刘二人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将屠宰场选在地点偏僻的农村,周边无相邻建筑且被树林包围,还将灌水、屠宰时间选在深夜。
此外,为减少知情人、提高屠宰效率,夫妻二人还在该厂院内私打水井,并花费三万余元购置了一套流水线屠宰设备用于生猪褪毛等前处理工作。办案民警于6月1日在德州禹城市将向该屠宰场提供未检疫生猪的董某某抓获归案。“他们用购置的这套设备屠宰生猪速度很快,屠宰一头猪只需要十多分钟。为了掩人耳目,他们都是晚上进行。虽然不是每天都屠宰,但有时候一天要屠宰十多头。”左震告诉记者。
警方提示
肉质鲜嫩可能是错觉
据办案民警介绍,民警在捣毁两处生猪屠宰加工黑窝点时均发现了给生猪灌水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利用直接插入胃部的胶皮软管在屠宰前2个小时开始向生猪灌水,用这种方法可以让每头生猪增重30至50斤。按照8元左右的批发价格,嫌疑人在每头生猪身上可以直接增利200至400元。
“他们给猪灌完水后,用钩子把猪吊起来,两个小时之后,水都进入了肉里,他们再进行屠宰,手段很残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目前,两起案件11名嫌疑人均因涉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崔某某等10人均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民警告诉记者,被灌水的私屠生猪与冷冻排酸过的定点屠宰生猪相比肉色会更加鲜亮,手感不黏,会给消费者带来肉质更加新鲜的错觉。此外,公安民警还介绍,由于发现及时,两处屠宰黑窝点生产的注水猪肉仅有不足百头流入了市场,多流向了农村地区的非正规集市和少量市内流动摊贩,因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在选购猪肉时一定要到正规市场的固定摊点或大型超市,以免买到未经检疫的私屠注水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