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中国网财经10月26日讯(记者 肖娟)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官网行政执法信息显示,云南银通支付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通支付)因违规变更主要出资人,被处以30000万罚款,做出决定的日期是10月21号。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银通支付原有四名股东:汪从波出资900万;昆明帕沃尔商贸有限公司出资3200万;郭琳出资 900万;北京市宏天信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5000万。而在2016年7月29日,银通支付将投资人变更为单一股东北京市宏天信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1亿元,但是实缴资本变为0。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银通支付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是云南省首家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的专业公司,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司拥有独立发行的多用途预付卡品牌“银通卡”,拥有自主创新的互动营销平台“约惠昆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