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公款一事再起波澜。
9月20日下午,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委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真的是律师”上,贴出了栾永泰亲笔署名的《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和一封发给烟台市委、市政府、恒丰银行的《“恒丰银行高管私分侵占巨额公款”事件律师函》。
两封信函均指出,此前恒丰银行《致党和政府的公开信》失实,是对栾永泰进行人身攻击与安全威胁。而这封信也让恒丰银行现任高管与前任高管之间的摩擦再度升级。
事情起因要追溯到五个月之前。总部位于山东烟台的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自2015年1月恒丰银行推员工持股计划以为公司上市铺路以来,不断有媒体爆料称接到了关于时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存在“涉嫌私分巨额公款”等问题的举报信。多个信源显示,2015年3月至4月间,包括蔡国华在内的多名恒丰高管,通过在香港某银行的账户,接收巨额资金,并在境内分行完成提取。该笔资金总额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甚至过亿,由恒丰银行转到香港,并且至少有两名高管承认开户且收到巨款。
而恒丰银行对此报道一直否认,2016年5月19日,恒丰银行法律合规部发布声明称:“相关报道中关于我行高管通过香港某银行在境外私分巨额公款一事严重失实,我行从未在香港为个人开设银行账户。我国目前对资金出入境有完备的外汇管理规定,相关报道中所提及的我行巨额资金出入境行为,既不符合逻辑,也缺乏常识。”
5月24日,恒丰银行通过官网发布律师声明称:“近期,一些媒体发布恒丰银行员工持股计划,高管人员私分巨款等严重失实的新闻,误导社会公众,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也损害了恒丰银行的名誉。”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6月正式退休的栾永泰,作为拿钱者之一,在今年9月11日向《南方都市报》承认了拿钱之事。他说:“分钱的事情的确是有的,我当时收到了大约2100万多一点。”他对《南方都市报》称,恒丰其他高管也有得到分红,数额在几百万到几千万元不等,但因为恒丰银行实行的是密薪制,所以他不清楚其他高管分到的具体金额。栾永泰还称,当时恒丰银行人力资源部找到他说分给他一笔钱,他第一反应是不合适,随后人力资源部称这是对他退休之前工作的奖励,栾永泰觉得可以接受。
随后9月19日,一篇名为《恒丰银行要求1.1万全体员工揭发原行长》的报道指出,《南方都市报》报道后,9月13日下午,恒丰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精神传达的文件内容显示,在“传达总行党委会议精神”的讲话内容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要认清栾永泰团伙的本质”,“栾永泰及利益团伙目的就是想将恒丰银行据为己有,成为私有财产”;二是“要立场坚定,坚持对内一个核心,对外一个声音”,“就是以总行党委、董事会为核心,不利于恒丰银行的话不说,不利于恒丰银行的事不做”;三是“要统一思想,让全行1.1万名员工发声发力,主动检举和揭发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告诉大家“有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做坚强后盾”。
同时,恒丰银行同时宣布了全员降薪50%。“以蔡国华董事长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着力为全体员工谋福利,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激励机制。由于栾永泰团伙的不法行为,实施了一年的股权激励计划被迫暂停,这使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迫于该不法事件的影响,总行又不得不实行降薪计划,降幅将达到50%,严重影响了员工的收入水平,影响了员工的士气。这全要归罪于以栾永泰为首的团伙。”
总行还要求全体员工每人都要在一张写有“请求党和政府对栾永泰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径进行彻查”的“自愿签名页”上签名,各级行长全程监控,签名结束即收回。据财新记者从多位恒丰银行员工处了解,大部分基层员工尚未被通知签字,众多中层干部亦采取回避状态。
9月19日当天,栾永泰拟好《致恒丰银行全体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公开回应称,组织恒丰银行内部员工统一签名揭发他的行为是一出“闹剧”。
据财新报道,9月20日,栾永泰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正式否认了向媒体爆料的说法。“我从来没主动找媒体爆料,都是媒体找我。《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是拿着东亚银行的对账单来找我核实,我觉得应该对媒体说真话,就承认了拿钱一事。没想到说句实话,他们就搞了这么多动作。”
栾永泰对财新记者称,参与分钱的高管有20人左右,但不清楚别人分多少,亦未听说这笔款项是否被处理。他向财新记者解释了自己拿钱的依据,“主要是2014年辞职时的奖励。我从2009年到2013年担任副行长全面主持工作,这五年的年薪和行长助理是一样的。”
而目前监管对于这一出针锋相对的闹剧并无明显反应。
来源: 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