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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过年费”何时不再羡煞外人?

时间:2017-01-18 18:0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闻背景:每到年底,一些小区利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发购物卡或年货,多则两三百元,少则几十元。近日,有网友爆料,南坪一小区真牛,给每户业主发1000元过年费,引来众多网友的羡慕,感叹别人家的业委会,还要给业主分钱。(1月17日《重庆商报》)

    来信摘录:“小区发放过年费”不仅是一笔金钱,而是现代小区管理中法规与现实的积极弥合,构建了一种业主和业委会的新型关系,彰显了人际关系、社群关系的良性互动。当业主和业委会、物业都能依规办事,有章可循,业委会尽职尽责,真正维护小区公共空间收益,保护业主知情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将有利于改善小区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双方可以在服务与奖励、付出和回报的良性循环中,“得到”更多,而这正是当下一些关系紧张的社区和人群之间极为匮乏而亟待反思的。只有像这个小区一样,积极、主动参与,把社区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建立健全完备的自治制度,“小区过年费”就不再是“别人家的业委会”“别人家的小区”,“小区过年费”也不会徒然止于一声羡慕与叹息了。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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