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7月17日电 (徐晓美)针对“深圳宝安西乡沃尔玛超市内持刀伤人事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17日晚通报称,该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某某。
图为深圳警方封锁现场。 钟新 摄另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17日晚通报称,据掌握,蒋某某很少与人来往,多年未与家人联系。
目前,深圳市卫计委已组织成立救治小组,调集医疗专家全力开展伤员救治和心理安抚工作。警方已经组织力量对全市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人员聚集的场所逐一排查安全隐患。
深圳警方此前曾通报称,2017年7月16日21时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内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
经现场勘查,走访及调取视频,警方确认嫌疑人为蒋某某,该男子30岁,未婚,无固定职业,系单独作案。16日21时许,蒋某某到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二楼收银台附近,突然持菜刀伤人。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与围追蒋某某的超市工作人员及现场观众一起将其制服。
案件正进一步开展侦查和鉴定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