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贡山原副县长套取80万扶贫资金为亲属谋取利益被双开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9月1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获悉,近日,怒江州纪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其中,贡山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胡海英在担任公职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套取国际农发扶贫项目资金80万元,挪用分管单位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全文如下:
1.贡山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胡海英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胡海英在担任贡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影响,套取国际农发扶贫项目资金80万元;挪用分管单位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胡海英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海元收受贿赂等问题。陈海元在担任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承揽扶贫项目建设老板高档烟、酒等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10万元现金入股“迪付草果专业合作社”,从中获利10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多次以现金形式收受实施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扶贫项目商人贿赂54万元,并为其在项目实施上提供便利。陈海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泸水市称杆乡社会保障中心原主任史春山挪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金问题。史春山在担任称杆乡社会保障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群众上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金71.02万元,用于赌博。史春山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贡山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杨再勇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杨再勇在担任贡山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两次从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中列支15392.4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杨再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志全贪污医疗保险金问题。蔡志全在担任金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截留侵吞部分群众医疗保险金共37125元。蔡志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侵吞的医疗保险金已收缴,如数返还群众。
6.兰坪县石登乡庄河村党支部书记胡万生截留群众低保资金问题。胡万生在担任庄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截留群众低保补助资金1.5万元,将该笔资金挪用支付通组公路建设启动经费和人工工资。胡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庄河村“两委”班子被通报批评。
7.泸水市鲁掌镇三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贤开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杨贤开在担任三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三河村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林下草果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等工作中未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为自己和亲属虚报陡坡地生态治理面积442.8亩,套取资金156339.396元;虚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核桃种植面积134亩,套取资金74444.24元;违规为妻子安排林下草果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100亩,套取10000元补助资金;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杨贤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泸水市洛本卓乡色德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乔三益私分、侵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问题。乔三益在担任色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多次私分、侵吞色德村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0544.2元。乔三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泸水市鲁掌镇鲁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普云飞侵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问题。普云飞在担任鲁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落实国家扶贫政策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非法占有群众危房改造、抗震安居补助资金18548元。普云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全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自身行动促进形成良好的纪律作风,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