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9月19日电 (李姝徵 高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19日召开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副院长陈亚娟表示,上海法院5年来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785件,案件呈现“三多”特征。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金融(以下统称涉外商事)案件4785件,案件收结总体均衡,反映出上海涉外商事交易秩序较为稳定,市场规则及法律解决争端的可预期性较明晰,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显现。
陈亚娟表示,近五年来,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呈现“三多”特征: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案件逐年增多,2012年至2016年,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共计3138件,占比66%。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日本、巴基斯坦、以色列、英属维尔京群岛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国家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及东欧地区,这与上海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呈正相关关系。
二是新类型纠纷逐年增多,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涉外服务种类日益多样,除传统的理财、法律服务外,其他如演出、居间、建筑设计、安保、海上护航等涉外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多。
三是大标的案件增长明显,2016年上海法院涉外商事收案标的总金额为85.52亿元(人民币,下同),五年来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560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在一起上海高院审理的巴伦世界有限公司等诉上海精文北区置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件标的额高达29亿元。
陈亚娟表示,上海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与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仲裁机构、专业调解组织的合作机制建设,实现多方合力化解涉外商事矛盾纠纷,切实为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