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正文

法官详解供暖纠纷:集中供暖 房屋闲置仍需交费

时间:2017-11-05 18:0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集中供暖 房屋闲置仍需交费  

  房子闲着没住人,供暖季里要不要全额缴纳供暖费?买了二手房却因原房主长期不交供暖费,新业主交费时却被拒绝,由此产生的新的滞纳金该算谁的?还有供暖温度不达标、暖气漏水泡了家具……供暖临近,顺义法院统计近年来与供暖有关的纠纷发现,以上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此类诉讼的主因,但是经法院劝导,不少当事人能够接受调解结案。

  纠纷1

  室温不达标

  因室温不达标而引发居民拒交暖气费的情况相当常见,但是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如何取证却成了难题。

  顺义法院立案庭法官金伟说,一般来说,想知道室温是否达标,或是由供热单位,或是由第三方在供暖季内测量温度,但是供暖公司往往是在供暖节已过去的时候才起诉,无论法院还是第三方测温机构,谁都没办法还原当时的室内温度。

  纠纷2

  暖气漏水

  暖气漏水导致家具被泡也是常见的诱发诉讼的原因。试水的时候没贴出通知,或者暖气跑水后供暖公司没有及时处置,都容易造成纠纷。但是,这样的纠纷里,业主也可能是明知试水家中没留人,或者曾经未经同意擅自拆、改暖气,这些又导致无休止的扯皮。

  纠纷3

  历史欠费

  顺义法院立案庭法官杨娇说,有的供暖公司为了收取此前未能收取的费用,在房屋已经出售、新业主来交费的时候,却因多年前的费用未收而拒绝新业主缴费,结果造成了更多的矛盾。

  在一起案件中,新业主张女士去供热部门缴费被拒收,于是向法院起诉。供热公司在庭审中说,涉案房屋已经欠费多年,供暖公司不了解房屋产权变更的具体情况;张女士应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主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双方对所欠供暖费由谁交纳的相关约定。

  法院审理后,判决供热公司应该按照张女士取得房本的时间为节点收取相应时间段的供暖费并按约定的时间供暖。杨娇说,对于历史欠费,供热部门可以另行起诉原房主追索。如供热公司拒收新业主的供暖费,致新业主不能及时交费而产生滞纳金,供热公司无权向新业主索要这一部分滞纳金。

  纠纷4

  房屋闲置

  此外,因房屋闲置引发的供暖纠纷也不罕见。经常有业主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未实际享受供暖服务为由拒交供暖费。

  金伟法官说,对于闲置的房屋业主要不要交纳供热费,需要看房屋是否属于分户独立采暖。在实行分户管理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提前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停暖。停暖后并不意味着业主便可完全不交纳供暖费,业主仍需按一定比例交纳基础供热费。在采用集中供暖的情况下,由于技术限制无法办理暂停供暖,业主不能以无人居住为由拒绝交纳供暖费。

  解决

  法官引导当事人调解结案

  据介绍,与供暖有关的案件虽然不少,但是法官通过各种劝导方式,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结案的方式,解决了不少矛盾。“经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后,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的,不用进入诉讼程序,也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需要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的,比照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标准减收相应诉讼费,这样一来,其实双方都能减少损失。”金伟说。

  目前,顺义法院辖区内全部供暖纠纷均由立案庭的调解速裁专业团队处理。该团队按照一名速裁法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两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在团队内部实现先行调解与速裁审判无缝衔接。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法官进行快速审理。为了更有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对供暖案件采取“划片承包”的工作方式,由不同的诉调对接团队分管不同片区的供暖案件。

  据统计,顺义法院受理的供暖纠纷案件近年来快速下降,从2015年的812件降为2016年的392件,今年已降为224件,其中调撤率达到80%以上。

  本报记者 安然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