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2月9日电 (马芙蓉 蔡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高压态势,于8日集中宣判了7件黑恶势力犯罪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案件,判刑66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忠斌介绍,7起案件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共46人获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5件,共20人获刑。
当天会上还公布了3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分别为郭华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柯贤美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胡德平等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案。
其中,针对郭华、柯贤美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法院对郭华、柯贤美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二十二年、十六年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执行或判处一年到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对郭华、柯贤美等被告人还并处没收财产或一定数额罚金,对郭华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在胡德平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中,法院对胡德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执行或判处二年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对部分被告人判处一定数额罚金。
张忠斌表示,发布3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旨在彰显湖北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一贯主张,向社会公众揭示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
据悉,近5年来,湖北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重刑率达45.09%,超出该省刑事罪犯平均重刑率36.54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