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方通报游船侧翻致2死事故原因:驾驶员为增刺激感连续急转弯
中新网昆明2月24日电 (记者 胡远航)春节期间,云南省蒙自市大屯海水域发生船舶侧翻事故,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蒙自市委宣传部24日通报故事原因称,驾驶员李某为增加乘船人员的刺激感,连续作出急转弯漂移等动作,导致船舶侧翻。涉事的船主陆某某、驾驶员李某二人已于20日被蒙自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称,2月18日16时许,一艘蒙自市文澜镇大台子村村民自营船舶在大屯海水域发生侧翻事故,实载的14名人员(含驾驶人员1人)全部落水,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事发后,当地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群众工作组和专项整治组,依法依规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善后处置及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经初步调查,当日16时许,13名游客在大台子村“尼苏小镇”游玩期间,穿戴救生衣后乘坐李某驾驶的船舶在大屯海水域游玩。航行约8分钟后,在返航距岸约100米处,驾驶人员李某为增加乘船人员的刺激感,连续作出急转弯漂移等动作,因操作动作幅度过大,导致船舶侧翻,船上人员全部落水,此系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周边船舶及大台子村民等相关人员积极开展救援,蒙自市公安局民警、市消防队队员、市人民医院救护车及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开展搜救,陆续将14名落水人员搜救上岸,并送往蒙自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检查。落水人员白某某(男,71岁,石屏县人)、杨某(女,12岁,开远市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朱某某(女,36岁,昆明市五华区人)、杨某某(女,46岁,弥勒市人)受伤分别在蒙自市人民医院和开远市五十九医院接受治疗,杨某某2月21日已痊愈出院并返回弥勒家中,朱某某已近痊愈,将于2月25日出院。
事发当日,蒙自市公安局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和现场证据固定工作,并将涉事的陆某某(船主)、李某(船舶驾驶员)和陆某某妻子李某控制。2月20日,涉事的陆某某、李某二人被蒙自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对运营船舶全面停运。
目前,在群众工作组的协调下,死伤者家属与船舶所有人陆某某已就赔偿等事项进行了3次协商,现还需进一步协商。
蒙自市委宣传部表示,蒙自市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文澜镇人民政府多次就水上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特别是2月14日,蒙自市安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和水上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蒙安办发〔2018〕15号)。此事件发生后,蒙自市将认真汲取教训,通过整改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经营业主安全意识,避免此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