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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卷宗莫名消失,安徽涡阳23年前系列强奸成迷案

时间:2016-09-28 12:27:20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通报的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的案件成功告破,嫌犯高某涉嫌在1988年到2002年的14年间连续作案11起,强奸杀害11人。

  昨天,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安徽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赵玉富向记者爆料称,23年前,涡阳县也发生过当时惊动一时的系列强奸案,首犯孙凯及其团伙,在两年时间内,实施强奸42起,作案人多达11人,受害人有的如今都已经当奶奶了,但这起案件最终的判决让赵玉富感到极为蹊跷,“明明这里面那些人是可以判死刑的,结果害了那么多姑娘,到最后仅孙凯一人仅仅坐了四年的牢。更为奇怪的是,很多刑事卷宗材料莫名的消失了。”

  23年前多名女性受害最小的仅为13岁

  涡阳县,隶属于安徽省亳州市辖县。区域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北临河南省永城市、淮北市濉溪县,南临利辛县,西靠亳州市谯城区,东临蒙城县。涡阳地处皖、豫、鲁三省交界。1993年,涡阳还属于阜阳市,从1993年-1994年两年期间,涡阳县城不断有强奸案发生。记者在涡阳县公安局预审笔录中看到,自1993年以来,以孙凯为首的这帮犯罪团伙,利用暴力在不同的公共场合和繁华路面,不分白天、晚上,公然拦截和挟持妇女多人。为达到强奸的目的,不管受害人的年龄大小,是否月经期或者当着女方丈夫的面照样挟持并用打、骂、烟火烧、用刀威逼,让受害人口淫等卑劣手段。

  记者注意到,这起系列强奸案中,受害人有马某某、马某、施某(大香)、杨某、秦某、房某、李某、秦某某、谢某某、孙某、张某、蒋某某、尹某等多人,而作案者则有孙凯、王某、马某某、庄某某、单某、许某某、席某、周某某、孟某某、郑某某、邓某某、高某某、汪某某等多人。在多起强奸、轮奸案中,出现频率较多的当属孙凯。

  在一份1994年12月涡阳县公安局审批案件摘要表中写道,在1993年元月至1994年10月间,孙凯分别伙同庄某某、单某、张某、邓某某、马某某、汪某、许某某等人,用各种手段先后作案14起,强奸妇女10人。由谢某某和杨某的指控与陈述材料中记载,1994年8月的晚上,谢某某(18岁)和杨某(16岁)被孙凯、王某、马某某三人挟到东环路大花园附近小屋内,王某和孙凯毒打她俩后还用烟烧,然后三人轮奸了谢某某和杨某,孙凯还叫杨萍为其口淫他的生殖器,而这一年,杨某才16岁。

  同年(1994年)10月2日晚间9时许,孙凯、许某某得知本县城郝庄菜市街北头理发店内睡着两个女的,两人便窜到理发店,进屋就抓住店里的杨某(16岁)秦某(15岁)开打,打完后孙凯叫许某某带杨某出去,孙凯强行将正在月经期的秦某捺倒在床上,扒掉裤头实施强奸,秦某满身是血。之后,许某某将杨某拖进屋里,对杨实施奸淫、这时单某、张某、席某三人敲门进去,后经5人商量后,拉秦、杨到胜利纸社附近的饭店吃完饭后,张某把杨某带回理发店,一夜用各种动作对杨实施强行奸淫5此。孙凯又将秦某挟持到东海菜馆路南一巷内,强行扒掉秦的裤头,让秦站着,孙凯从背后奸淫了秦影。于次日早晨6时许,席某又来到该理发店,打后又强奸了杨某。

  死刑变成了4年23年前的强奸案成迷案

  “孙凯这帮团伙在第一次公审的时候,我参加的,我记得很清楚,仅2年的时间,他们疯狂作案42起,强奸、轮奸女性,手段恶劣,当时我们老百姓都在议论,这些人,特别是孙凯,肯定是要判死刑了,但没想到,这起案件到最后就起诉了孙凯一人,孙凯也仅判了4年。”赵玉富告诉记者,当年被孙凯强奸过的一名女性如今已经有快50多岁了,已经成为奶奶,面对23年前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现在已经不想再提起。

  在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孙凯等人强奸一案报送报告中显示,涡阳县公安局以(95)193、194号移送的被告人孙凯、马某某等人强奸一案,经该院检委会1995年12月8月研究认为,被告人孙凯等人犯有强奸罪,情节恶劣,可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在这份涡检报字(95)第035号文件中显示,孙凯,男,现年24岁(197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本县农机公司家属院,自幼上学,1990年3月在徐州822220部队服役,1992年12月退伍后在家待业,因殴打他人于1994年12月9日被县公安局行拘,同年12月21日因强奸被县公安局收容审查,1995年8月1日经该院批准逮捕。

  从1995年至1998年,这起轰动涡阳的系列强奸案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42起强奸案,最后在法院的判决上只按强奸、轮奸1人进行处理,最终孙凯只被判4年有期徒刑,而大部分施暴者均以证据不足做了撤案处理。1996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阜阳分院对此案做出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记者从一份1998年4月23日涡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公函中了解到,这份给涡阳县公安局的函中指出,依据阜阳市人民检察院(1997年)115号函:根据现有材料不能认定汪某某、马某某、邓某某、席某、许某某、周某某犯罪的批示,1998年4月23日该院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建议涡阳县公安局对上列七犯罪嫌疑人作撤案处理,由该局办理有关手续。

  “当时这个案子由涡阳县公安局局长崔景龙主要负责此案的侦查,但后来他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据知情人透露,这个案子到后来变得非常蹊跷,受害人也不愿意再站出来作证。审批案件摘要表中记载的很多卷宗也消失不见了,尤其是,孙凯诸多的交待材料、其他共案犯的讯问笔录、甚至于很多受害人的指控材料、很多证人证言,都没有了,自然,该案件也就成为了谜案。但刑事卷宗中的部分材料为什么会莫名消失,没有人能够讲清楚。“受害女性大部分都是农村来的,文化程度不高,遭到不幸后顾及以后的生活也不敢再追究,对这个案子最终的判决带来很大的不公。”

  赵玉富告诉记者,就是这样轰动一时的系列强奸案,孙凯最终也只被认定强奸一起判了4年,其他同案犯都没有被追究责任。而目前,孙凯是涡阳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23年前,但做了坏事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对那些受害的女性实在不公,虽然她们现在可能都组建了家庭,如果最终没有公正的判决,她们的心理阴影这辈子都不可能磨灭得掉。但要最终侦破此案,要追究孙凯等人的刑事责任,必须要有关部门先找回哪些“被消失”的卷宗材料。  (杨树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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