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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盛药业重大诉讼违规不公告 曾垄断人参市场

时间:2016-09-30 18:43:43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核心提示:素有东北小江南之称的吉林省集安市,是我国的著名的人参之乡,自古以来,人参品质冠盖天下,尤其是新开河人参,最为出名。

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股市上的一颗新星,企业利用长白山区稀有的人参资源生产药品及化妆品,销路极好。几年前,益盛药业成功上市,不仅为企业谋得了发展资金,也为股民们带来了投资收益。

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12月25日,有媒体报道,益盛药业“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近日,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已经公告,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及其部分高管、股东将遭受巨额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及禁入资本市场等严厉行政处罚。

2015年第三季度益盛药业公报称,“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9.43%,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红参所致;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6.2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化妆品、人参及相关产品增加所致;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24.17%,主要原因系预付采购红参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06.13%,主要原因系采购人参备用金增加所致;存货较期初增加10.39%,主要原因系采购红参及人参种植增加所致;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43.30%,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部分红参采购款所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89%,主要原因系本期化妆品、人参及相关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这些信息中隐藏着一个重要事实,就是益盛药业参与了人参市场垄断活动而惨遭失败,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资金黑洞。

《新湘报》首席记者习羽

重大诉讼违规不公告

益盛药业2014年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与辽宁天士力森涛参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10580万元。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了满足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25万元项目资金参与竞买集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02号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此信息披露后,深圳证交所多次查询该合同情况,益盛公司做了相应回复,但并没有提及2014年秋季,益盛药业联合多名人参经营商,投资约7亿元资金,垄断人参市场的任何信息。

连续两年度的公报中,这一重大信息没有丝毫披露。

今年4月,为益盛药业代收人参而遭受巨大损失的崔立芸姐弟起诉益盛药业“要求履行代购人参合同”的案件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该案庭审前公开证据交换时,旁听人得知,益盛药业垄断人参市场的重大经营信息没有依法披露。

基于益盛药业的要求,通化市中级法院决定对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此前双方公开交换证据时,益盛药业隐瞒垄断人参市场失败及涉税等重大信息,却被提供到法庭。这些信息资料是益盛药业内部人员披露给原告,益盛药业当庭确认其真实性。

不法经商终失败

2014年秋,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和高管郭大福召集8名人参经营者开会。张益胜提议,组建以益盛药业为核心的人参行业垄断联盟控制人参市场。会议组织者打印了“股东承诺书”和“宣誓书”,要求与会者要绝对忠诚张益胜。

会上,益盛药业要求加盟者利用各自人脉资源协助益盛药业大量赊购人参,通过囤积人参控制市场行情。

同时要求所有与会者把各自的人参按市价提高5%都销售给益盛药业,不得向其他人出售,参会者必须以各加盟者的名义赊购人参。张益胜承诺给加盟者收购资金的支持。

基于对益盛药业的信任,加盟者立即为益盛药业大量收购人参。益盛药业派出专门人员,负责检斤入库。2014年秋季,各加盟者为益盛药业赊购了近10亿元的人参,分别存入益盛药业指定的冷库。

益盛药业在收购人参期间,以关联企业和企业高管个人账户,向代收人参者汇款数亿元,支付了部分收购款。同时,以全资子公司名义,与加盟者签订了大量的人参收购合同,各经营业户用收购合同以益盛药业的信用担保向金融机构大量贷款近两亿元,并有部分贷款由益盛药业使用。

新湘报了解到,其中某业户用益盛药业收购合同担保贷款2800万元,益盛药业使用2000万元,实际贷款人只使用800万元。与益盛药业有神秘关系的集安绿江源公司也有大量资金流向收购人参的活动。张益胜对外称,“这是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然而,在益盛药业的公报中却并未看到这个借贷信息的披露。

2015年初,人参价格下跌,益盛药业收购人参项目出现巨额亏损。

益盛药业为转嫁经济危机,利用没有签订委托收购合同的条件,对已经入库的人参要求退货,致使代收人参者无法向参农支付货款,给加盟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新湘报获悉,其中,崔立芸姐弟代益盛药业赊购人参8000余万元,益盛公司仅付款5006万元,对其余的3072万元的人参,要求崔氏姐弟自行承担退货损失。崔氏姐弟为了不失信于参农,垫付资金向参农支付了收购款。

崔氏姐弟多次要求与张益胜协商履行收货付款的事宜,但张益胜置之不理。崔氏姐弟无奈之下,于2016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益盛药业履行委托收购人参的付款义务,要求支付代收人参款3072万元,履行承诺收购的库存人参1653万元,共计4725万元。

2015年初,益盛药业为防止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和垄断信息披露和其他加盟者参与诉讼,对部分加盟者手中的人参,按照按每公斤5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以化解起诉活动。尽管此时人参市场价格每公斤仅为200元左右。益盛药业为了避免众怒,收购了大约1.5亿元的人参,仅此一项潜亏约1亿元。

亿元损失谁来背?

至此,益盛药业人参垄断活动实际宣告失败。但在益盛药业的2014年、2015年的公报中,对这些重大事项全部隐而不告。

按照现行价格计算,益盛药业收购的库存人参最多值3亿元,隐瞒亏损信息至少5亿元。如果此信息属实,将严重损害股民的合法权益。

新湘报调查得知,益盛药业在操纵人参市场期间,资金流量高达约10亿元,张益胜仅承认7亿元。大部分资金是通过非正常账户流动的,并采取技术手段平账。如此巨大的现金流量,以非正常方式出入企业的账户,财务审计机构没有任何说明。

张益胜对外则称,为了储备生产原料,益盛药业从2012年起每年收购人参2000多吨。益盛药业每年实际消耗人参不超过100吨,2000吨人参可以使用20年。

崔氏姐弟起诉之后,一益盛药业的内部人员提供给原告律师一个有益盛药业外收人参详细信息的光盘显示,其中涉嫌利用自产证虚开增值税发票高达1.5亿元。对此,张益胜对记者解释,我公司是收购参农的人参后,用参农提供自产证,统一开的发票。

违法涉税遭举报

益盛药业光盘中向他人借“自产证”开发票的统计表,数额约1.5亿。依照税法,收购农产品,如有“自产证”,买卖双方都可免税。统计表中记载的11户“自产证”信息,多者销售人参数千万元,少则也有一两千万元。这么大的收购量,显然不是农民自产。

光盘中的录音显示,为应付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益盛药业竟然与出借“自产证”的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其中高某一人就高达8000多万元。

当原告将这张光盘交给法庭时,益盛药业提供了一份内容相同的统计表,对原告的证据作了印证。颇具喜感的原告律师当庭赞扬,“感谢益盛药业为光盘证据进行了佐证,你们自己证明了光盘资料是真实的。”

益盛药业当庭确认,“光盘的证据是真实的。但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原告如何获取益盛的财务机密进行调查处理。”。

益盛药业的光盘确认,崔氏姐弟交给益盛药业的人参价格与卖货人的价格完全相同,崔氏姐弟没有获取一分利润。这种情况除了委托代收购以外,不能作出其他解释。统计表则体现出,5006万元的人参款,全部使用无关参农的“自产证”统一开出的发票。

“上市公司的诉讼信息依法应该公开披露,法院虽然满足了益盛药业不公开审理的要求,却不能解释合理性。益盛药业是通化市少有的几个上市企业,地方政府领导都敬其三分。法院也不能例外!”当地一企业负责人向新湘报透露。

截止记者发稿,益盛药业在诉讼期间自家仓库失火,该次失火损失上亿元,但益盛公告损失为20余万元。至于失火原因,猜测颇多,有人怀疑是非正常失火。

对于上市公司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我国刑法早就有严格法规,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编辑:刘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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