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一个所谓的国际项目5000美元,前六个月每月分红400美元,以后每月你将分到600美元,一年下来身不动膀不移实现120%的收益;如果你推荐了新的客户入场,恭喜,每个月你还将额外获得推荐投资额的10%作为动态奖励。更让人惊喜的是,这种几乎是一本万利的收益几乎没有任何风险,将会持续到永远!
怎么样,看到核星国际这段充满诱惑力的投资邀请,是不是变得血脉贲张了呢!核星国际公司将这种经营模式称之为指数套利下的奖励分红,但聪明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其实就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圈钱游戏,是一个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的传销变种。
判定一种经营模式是否是传销或直销其实并不复杂,一是看法律的定义,二要分析公司的盈利模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核星科技极力鼓吹自己所从事的领先国际潮流的指数套利,看起来高大上,实际上深陷其中的投资客都一头污水。如果对其抽丝剥茧,其真正的操纵模式应该是这样:打着各种旗号诱骗投资客参加,参加人员一般要交纳几万元认购一定的“份额”进行“投资入股”,然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参加“投资”。这种先交投资金,后拉人头分红的管理模式,跟传销是何等的相像!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当然也不会稳赚不赔的生意和投资,更何况是短时期内利润会呈几何倍速增长。核星科技这种不按经济规律出牌的招数,很容易遭到用户的质疑。正如当下闹得沸沸扬扬的电信诈骗案,‘点击鼠标,月入百万’的网络广告语,已经让更多人认清了网络诈骗虚假之处,从而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但是,随着互联网日趋发达,传销手段也在学会了推陈出新。“虚拟网店”、“未上市股权”、“网络任务”等虚拟标物成为传销组织者玩的“新概念”,以高额提成为诱饵,忽悠人参与并不断发展下线。为了增加可信度,不法分子还将传销“包装”成“从美国引进的、中央允许的国家项目”,致使不少高收入、高学历的精英人士也上当受骗。这样的传销已不再是简单的“拉人头”和控制人身自由,其欺骗性更强,隐蔽性也更高了。
不管怎么说,只要控制住自己的资金,骗子就失去了行骗的资金源头。如果有一天你也看到了类似核星科技般的鼓吹,不要轻易上当受骗,请斩断贪念,擦亮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