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鲁MY*888驾驶员收到了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大体是“【滨州交警】您所有的鲁MY*888小型汽车,于2016-09-21 07:27:00在纯化S319省道铁路道口超速100%以上。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此拟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请收到本告知后,于30日内到就近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予处理的,您的车辆行驶及驾驶权益将会受到限制。特此告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以下简称鲁MY*888为‘驾驶员’,驾驶员回忆不曾超速,对这个违章存在质疑,于是在2016年9月30号开始打电话给滨州市公安局9600110咨询关于这次超速问题,9600110让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打电话给滨州交警支队,交警支队说这个测速点与他们无关,这是青岛铁路公安处设置的测速点,让与青岛铁路公安处联系。在网上搜索青岛铁路公安处显示联系电话为0532-82979130,拨打了三次无人接听。没办法又给济南铁路公安局打去了电话,济南铁路公安局又让给铁路公安局交管处打电话,打给交管处了,交管处又让给青岛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联系。在11:22分和11:24分给青岛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0532-82979688打了两次电话都没人接听(后来解释是去吃饭了,原来不到点下班也是可以吃饭的,八项规定可能与他们无关)。后又与济南铁路公安局交管处联系,询问他们中午几点下班,为什么不到下班时间就没人接电话了,交管处的人员支支吾吾解释不清并说让青岛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联系我,后青岛铁路公安局交警支队打回电话解释说,在两百米和五百米处都设置了警示标志。期间还拨打了青岛市交警支队,询问青岛铁路公安处电话,青岛市支队给了0532-82978366,也是没人接听。驾驶员说想反映个情况是真难呀。
驾驶员没办法又来到了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S319省道纯化铁道口实地查看标志标牌设置问题,并现场测量了距离。现场发现虽然在规定距离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是标志杆比较矮,字体比较小,这条路上行驶的大型货车很多,青岛铁路公安处设置的标示标牌很容易被路边树木和大型货车遮挡住,导致驾驶员没法观测到提醒。就在青岛铁路公安处铁路提醒标牌不远处博兴县交警大队所设置测速80就非常的明显醒目,两个标志牌截然反差太大。
在现场测量距离
这是铁道口200米处的提醒标牌
这也是其中一块标志牌
这个是博兴交警设置的警示提醒标志,很醒目!
这是博兴交警大队设置的S319省道测速点,离着铁道口的500米提醒不足一百米,离着铁道测速点不足600米。
这张拍摄位置不足十米依然被树木遮挡部分,很是不明显。这个标志离着博兴交警的测速点很近。
驾驶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驾驶员认为博兴交警这个测速点限速是80,刚过这个80的限速,紧接着就是限速30,博兴交警这个测速点涉嫌误导驾驶员。青岛铁路公安处铁道口标志被树木遮挡的很不醒目。驾驶员说博兴交警的测速点和青岛铁路公安处设置的标示标牌不合理,也没有广泛进行宣传是导致他超速的原因,他们理应给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