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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新能源原平液化项目招标遭举报 被指暗箱操作

时间:2016-10-11 17:01:05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记者接到山西原平市群众反映,称山西原平市国新能源山西燃气产业集团原平液化(调峰)项目多个标段在招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暗箱操作、未招标先建设再补标、未招标进行建设等情况。反映人称参与招标工作,发现在招标过程存在诸多违规行为,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没有得到纠正。如下图: 山西国新能源原平液化项目招标遭举报 被指暗箱国新能源原平液化(调峰)项目是神池一原平一五台天然气(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是山西省“十二五”管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也是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外输河北阜平、保定等地的主要通道。该项目气源来自陕京一线和保德、宁武煤田煤层气。该工程自神池首站起,于五台末站止,途经神池、宁武、原平、定襄、五台,全长151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406.4毫米,设计年输气能力4.95亿方,总投资4.975亿元。项目经过3年多的建设,于2015年12月15日实现全线贯通。 原平煤层气液化调峰项目是国新能源集团在“神、原、五”项目基础上又一发展项目,是推动“气化忻州”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占地面积202亩,建设总规模为100万方/天,投资7. 3 亿元,一期建设规模为50万方/天。项目主要包括净化、压缩、液化、储存等,主要是利用保德区块抽采的煤层气,经液化后通过槽车运输的方式向市场提供清洁能源液化煤层气,项目预计2016年底完工。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2006年划归省国资委监管。截至2015年底,公司总资产328.85亿元,下设包括1个上市公司在内的48个子公司,燃气板块拥有山西天然气公司、山西压缩气公司、山西煤层气公司、太原燃气集团、山西燃气产业集团等5大燃气公司。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共同出资设立,专门从事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产业涉及长输管网、城市燃气、加气站、煤层气液化等。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现注册资本3.8亿元,下设7个职能部室、3个直属单位、10个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1230人。
     在反映材料中看出反映人所要反映的几点问题:
     1、2016年6月29日PC项目的公布中标候选人中浙江某公司以最底128943886元的价格入围第一候选人中标。
     2、2016年7月15日以“存在问题”为由撤销PC项目中标候选人。
     3、2016年7月15日把PC项目公为两个项目(设备和基建)其中设备标再次发标,中标第一候选人仍然为浙江某公司以126580000的最      高价中标。少了基建项目却只少了200多万再次中标,而只基建部分在9月27日发布的中标价格就2千多万,少了一个工程价格基本没变再中标,价格中的巨大差异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疑存在暗箱操作。
     4、未招标就进行建设分析化验室和消防水池项目。
     5、办公大楼于6月初进行建设,中标结果却在6月20号才公布,存在先建设后补标问题。
     6、护坡建设未进行招标就已经指定施工队进行建设。
     在记者采访上述问题的时候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时该公司王小勤副总和原平液化项目张海军总经理接受记者就反映人提出几项目问题作出回答。
     对于浙江某公司第一次以最底价中标以及第二次给高价中标的问题是这样解释的:他们的项目招标不设标底,根据综合评分决定中标方。技术评分为50分,报价评分为35分,业绩评分为15分,总分100分来进行评标。经山西发改委的专家组评标决定浙江某公司的成绩是最优秀的。这种不设标底的技术评分占了50%的招标方法,评分的主观随意性比较强,或可为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埋下祸根。
     就“存在问题”是这样给记者答复的,国新能源收到相关反映后决定废标重招。就“存在问题”四个字国新能源招标办在9月9日的“关于‘原平煤层气液化项目工程PC总承包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决定及继续强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这样说明的:“经组织相关专家评定以及集团招标办调查核实,3家中标候选单位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业绩均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条件要求,且在本次招标中,出现诸多的不严谨、不合规的问题:1、在报名业绩资格审查环节,把关不严,让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通过业绩审查;2、前期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未能保存完整的招投标资料”。“存在问题”竟然是3家中标公司均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条件要求,这里要强调是“均”字,就连招标文件资料保存都成问题,看来这个“存在问题”就不是小问题了。反言之,国新能源、山西燃气产业集团、原平液化(调峰)项目、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发改委这一级一级的审查是怎么通过连招标文件都不完整的招标?一个多亿的招标、投资近5亿的项目怎么会这样无组织、无纪律、随意性这么强的进行操作,不怪乎反映人会如此感觉不公平。
     原平液化PC项目第一次招标中的第一中标人为浙江某公司,而在“存在问题”的处理中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均”字中也包括浙江某公司。废标后的7月15日的PC项目招标中第一中标方还是浙江某公司,“均”不符合招标条件好像对浙江某公司没有作用。这样不符合条件的公司中标会对工程有很大帮助?还是另有隐情?为什么第一中标候选总是浙江某公司,是因为这个标段有一个多亿的资金?
     原平PC总承包工程浙江某公司第一次中标价格为128943886元(设备+基建),废标后国新能源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浙江某公司再次   以126580000取得了PC项目设备部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一次包括基建部分的中标价格仅差230万,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还差了一个基建标,而这个基建标是以2600多万另一家公司中标的。从这里数据里分析出浙江某公司的竞标价格和国新能源的中标价格也太随意了,随意到差二千多万都“不是事”。换言之,你们是国企呀,在代表国家代表人民去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的,这样的随意直接结果就会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未招标就进行建设的分析化验室和消防水池项目,原平液化项目的张海军总经理是这样答复的,称存在这种情况,其因为是天气原因和工程进度原因才出现的,已经停止了工程施工。在这里记者再次看到了“随意、无序”。
     张总否认办公楼“未标先建”,称办公楼是7月1日才开始施工建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我们通常所指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意见》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筑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线,为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文中所述从录音录像中整理(文/赵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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