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冤假错案一次次曝光,司法腐败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紧接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五部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央与五部委同发声,从政策到司法,为民营企业赎身正名,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在任直平等投资人看来,国宏新能源或将迎来曙光,国宏众筹可以理直气壮引领投资人一起实现平民中国梦。
国宏众筹出师未捷身先死
国宏新能源众筹,一个政治局四常委关注过的新能源科技产业,一场轰轰烈烈的大众创业,一艘承载几万人命运的航母,被贵州警方违反程序的执法强制拉下马。2016年6月14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由,在北京、杭州两地同时对马少华及其经营团队共35人进行抓捕并刑事拘留,并同时对7个公司的8个账户予以冻结。在众多法学专家看来,贵州警方至少有三个违法嫌疑。
违法一、我国法律确立的是“犯罪地管辖”原则,但本案犯罪嫌疑人马少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以及其所领导的所有集团公司注册地、经营地、主要募资地均与贵州省黔东南州无关。此种情况,也不宜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本案涉案企业的总公司在北京,生产型企业在新疆、天津等地,募资团队主要在杭州,由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管辖也不方便。
违法二、在刑事诉讼中冻结账户,需有证据能证明账户内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而不应草率冻结后才去调查取证。本案中,由于对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账户长时间冻结,导致已收取预售款的咖啡厅难以正常营业,已签订合同的原材料购买、生产线升级、厂房改造不能如期进行,甚至员工工资、社保、厂房水电费都缴纳困难,企业濒临倒闭。
违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骗取财物也做了明确解释,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贵州公安在侦查期间,告诉投资人马少华是传销诈骗,鼓动投资人及时举报,主观定罪和诱导性侦查,偏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机关的“严格司法”要求。
依法治国民族复兴剑出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选择性司法,着力解决司法中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执法介入一般经济纠纷等问题;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在处置违法所得时不牵连合法财产,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制度,着力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不适当地采取强制措施、随意牵连合法财产和处理涉案财产不规范等问题。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五部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意见》的条文本身来看,均是对《刑诉法》有关条文的再次强调,但这绝不是画蛇添足。从立法的角度看,我国的《刑诉法》的立法水平绝不逊于任何法治国家,但多年来司法者刻意曲解法律、利用法律,而不能在执行过程中按照立法本意去解释法律并适用于个案,美好的法典最终异化成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具。法治的要义是要控制权力,不能出于各种目的违背立法精神执法,所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基本法典,必须得到正确的执行,所以《意见》、《决定》是在重申、在宣誓,一定要用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中国的刑事司法即将迎来质的飞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迎曙光
什么是传销?是“靠拉人头前边人骗后边人的钱”。好多年来,任直平等人一直为反传销而努力,他们反传销联盟的人,义无返顾地投资国宏,就是因为国宏新能源产业把70%以上的资金用到产业上,大家投资产业为了未来增值。贵州警方以传销骗钱立案侦查,投资人们都说:马少华没有骗我们,我们看好项目投资,我们不是受害人。没有受害人,马少华组织传销骗谁呢?一群反传销的人,一个反传销万众创新的平台,被警方定性为传销,荒诞而悲壮的奇葩,叫众多投资人欲哭无泪。
传销还是众筹,从资金入口是分不清的,都是我把你的钱拿来,支付你报酬。 它们的区别和非法不非法,从资金出口才能分清。也就是说,借入钱没错,只要花钱合法就合法。就好比,我们从超市买了一把刀是没错的,刀用于厨房切菜也没错,而用于杀人了才是凶器才犯法。猫科动物都像猫,犬科动物都像犬,传销、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私募、众筹……表面上都很相似,要区分必须鉴定DNA,从本质上确定。多年来,由于司法腐败,这把尺子掌握在警方手里。所以,吴英案,债权人债务人好好的,第三方把他们抓起来定了罪,然后把人家的资产贱卖进了自己腰包,借着打狼的名义,把长得像狼的狗打死赤裸裸抢吃狗肉。北京某艺术馆,半年集资上百亿,典型的集资诈骗,但他们定性传销,和狼一起分了钱,丢下难民遍地一片狼藉。
国宏新能源,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中央与五部委同时发声,让绝境无路的投资人在黑暗中看到了黎明,大家坚信,在依法治国的大趋势下,国宏新能源一定能稳步发展,带领自己实现平民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