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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别车女司机多项隐私曝光 7成网友反对“人肉搜索”

时间:2015-05-07 22:16:22    来源:西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央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成都别车女司机被当街殴打”一事成为舆论持续的焦点。事发后,女司机卢某的身份证、生活照等个人信息被网友公开,还有大量未经证实的车辆违章信息和其他记录。稍早前,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石刻遭一名游客恶意刻上“路培国一游”,“路培国”同样被人肉搜索。因为热点事件,当事人被“人肉”已不罕见,不过,数字显示,近年来十起人肉搜索案例中,仅两起实现了成功追责。对于“人肉搜索”,你怎么看?我们该如何避免网络暴力的发生?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晚高峰对此在微博微信平台开展了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约七成的网友表示绝对反对这一行为,大家认为不管别人有多大的错误,都应该走正当的法律程序,“人肉”是以暴制暴,以错纠错。谁都没有权利人肉别人。即使是国家执法机关也没有权利把一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公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约一成网友赞同这一做法。他们认为,人肉一次的深刻烙印,比无关痛痒的批评要好的多,只要为善,就不怕被人肉。

  同时,调查还显示,持中立态度的网友也占到了约两成,他们表示,人肉搜索具有两面性,一则警示违法犯罪、践踏道德的人;二是伤害无辜、弱势的平民。

  互联网是一个无边无际的交流平台,没有一个稳固的闸口,洪水就会泛滥,网络行为的监管相对于现实社会要弱很多,大家上网的时候必须加强自律,规范监管。

  微信好友“小七”:对于那些我行我素,无一点社会道德,自我为大又自以为是的人,应该将它们的丑陋行为和言行在不侵犯隐私的前提下公开,下猛药才能医好顽症。

  微博好友“东山谢氏”:声讨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应当是有利于促进国家法治、文明社会的建设。但必须坚持“就事论事”的原则,与事件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被“人肉搜索”。这样会导致事件扩大化,无形中将影响事件的正常处理,还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也属于不文明行为。因此,“人肉”与男司机“以暴治暴”没有本质区别。

  微信好友“小瑞”说,人肉本身是一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应该尽早出台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微信好友“发个唱歌的”说,有时候人们会说人肉搜索可恶,但是我们回头认真的想想,为什么会出现呢?网络发展越来越快,各种资料,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查不到的。所以我们有时候应该想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正确,好好规范自己的行为。

  微信好友“一天到晚游泳的鱼”说,我反对包括人肉搜索在内的各种网络暴力。今天你人肉他人,难保明天不被他人人肉。法治社会应该心存对法律的敬畏和崇尚。法律底线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国家应该有效立法有效执法,坚决禁止这些违法行为。

  微博网友“拉普达”说:谁都没有权利人肉别人。即使是国家执法机关也没有权利把一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公开的。那些所谓的人肉发起人涉嫌违法了。

  微博网友“知足”说:这是时代的产物,是民间对一些社会不良行为的曝光,当然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的话只能是得不偿失。

  微博网友“朝文”说:凡事都有两面性,网络使我们沟通无时空阻隔,过度关注会衍生一种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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