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处,一块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一组“老赖”的名单、照片等信息,引得路过市民纷纷拍照观看。这是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老赖”共24名。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法庭裁决后,不履行义务、躲避或阻碍执行,经传唤拒不到庭的当事人。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稳定。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法官姜楠介绍,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主要为近期办理的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赡养老人、合同纠纷等案件的被执行人。“这些被执行人,或躲在外地,或拒不接电话,也不出现,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姜楠表示,除第一批公布的24人以外,未来三个月内,还有其他“老赖”信息将被公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启文表示,此举可供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出境入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活动空间,迫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张启文说,这也有助于破解执行难问题,引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
截至今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记者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