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讯 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讯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将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整治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自融自保、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等违规违法行为,未来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方案》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