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财经评论>正文

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高发 公众号成诈骗新手段

时间:2016-10-15 11:30:04    来源:中国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互联网金融消费风险高发微信公众号成诈骗新手段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金融业所有领域。互联网金融为居民提供投资理财便利的同时,也布下潜在陷阱,其中,微信公众号成为新型诈骗手段之一。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多举措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但是,仅仅依靠国家整治还不够,由于互联网金融隐蔽性强、潜在风险多样,无论是个人还是金融机构,都需要做好防范,时刻保持警惕之心,防患于未然。

  案例一:假冒保险公司微信公众号营销

  在互联网世界,各类假冒网站、假冒公司丛生,有些公司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兜售各类理财产品,让投资者防不胜防。

  2015年,某互联网网站以某保险资管公司名义公开销售虚假金融理财产品,有群众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该网站累计认购5万元金融理财产品。经调查,该网站实为伪造虚假的资管公司资质证件,假冒资管公司名义,非法销售虚假金融理财产品,诈骗受害人资金。后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该假冒网站随即被公安部网警查封。

  近两年,随着微信的流行,各类微信公众号不断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假冒保险公司的名义通过微信平台开展营销,骗取投资者资金。

  2016年,某网络科技公司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建立“太保精英展业交流群”、“新华精英展业交流群”、“平安精英展业交流群”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保险资讯,并趁机进行保险产品营销。

  目前,有关保险公司已通过寄送侵权通知函等方式制止假冒保险公司的侵权行为,同时联络相关网站删除相关微信公众号的虚假资讯链接。

  案例二:预付卡网络销售

  近年来,各种预付消费的会员卡席卷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类人群。一些网络公司借机开设预付卡业务,通过网络营销获得大量的消费者现金。但此类网络公司中有很多属于违规无证经营,风险极高,上海共享公司就是典型案例。

  成立于1996年的上海共享商业增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万元,早在2005年就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并大量发售购物卡。他们与一些商家合作,购卡者通过一些合作商家进行购物。

  截至2014年3月8日,该公司累计发卡张数为253.66万张,累计发行金额为15.37亿元;未偿付发卡张数为21.91万张(其中,上海20.15万张),未偿付金额为1.66亿元(其中,上海1.56亿元,沈阳0.1亿元)。2014年3月6日,该公司出现失联情况,引发持卡人、商户维权。根据当时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统计,上海共享公司风险敞口超过1.2亿元,如不进行处置,持卡人、商户将遭受巨大损失。

  为此,经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努力,并报经总行行领导协调推动,上海市政府牵头建立了上海共享公司风险处置机制,上海市金融办、公安局、工商局、信访办、新闻办、维稳办及相关区县联合参加,明确分工和处置原则,合力推进风险处置工作。

  上海共享事件只是预付卡的案例之一,如今,随着消费的便利,各类预付卡频频推出,而一旦发生风险往往维权无门,预付卡事实上已成为众多消费者的“糟心卡”。面对问题百出的预付卡消费陷阱,业内专家建议,一方面,消费者应在办理预付卡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相关预防、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建立健全刻不容缓。

  案例三:无证经营银行卡业务

  近年来,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大量公司参与其中,但同时也存在着部分公司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现象,江苏酷刷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江苏酷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江苏酷刷公司作为持证机构上海优乐、北京银联商务的代理服务机构,在拓展商户的过程中开展“二次清算业务”,即收单机构不直接将资金结算给商户,而是清算给江苏酷刷公司,再由江苏酷刷公司结算给商户。

  2015年起,江苏酷刷公司多次出现延迟、拖欠商户结算资金的情况,其原因是江苏酷刷公司经由上海优乐公司提供资金划付服务,2014年10月,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向商户重复划付资金3300万元,事后共计1270万元资金无法追回,导致酷刷公司资金出现困难,出现商户资金结算延迟、拖欠情况,引发部分商户维权,并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

  针对风险事件,人民银行先后约谈了无证机构江苏酷刷的合作持证机构上海优乐及北京银联商务,并提出整改要求。

  互联网的发展给个人和公司资金业务带来极大方便,网络支付、网络预付卡、互联网理财投资等方式的不断创新,在给消费者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给违法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和企业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周琰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