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0日讯(记者 毕晓娟)今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消息,称“e租宝系列案”被告人段强、胡文琦等22人,日前,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强、胡文琦、自文武、刘戈、段发金等五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李金春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陈培军、叶玉梅、初鹤、左晓卫、周 丽、蒋 庆、杨 思、任磊磊、孙杏利、庄所辉、田伟伟、宋飞龙、苏游鹏、梅双权、张 鑫、王晓飞等十六人犯偷越国(边)境罪。
8月1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公告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广州市检察院8月10日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e租宝”案件的最新进展做出了通报。“e租宝”一案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移送给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嫌疑人有9名,涉案金额初步计算达到2.2亿元人民币。
据悉,“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7月正式上线。据4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7日,“e租宝”平台共有充值并投资的会员ID 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据丁宁交代,“e租宝”平台吸纳的资金除被用于维系钰诚系公司运转及开展融资租赁项目外,尚有大量资金经其个人决定被用于其他投资,另有约15亿余元被其用于赠与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