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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起诉江阴银行子公司垫付1.1亿元!

时间:2017-03-01 22:35:42    来源:光明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这次票据案又将恒丰银行推上金融圈的“热搜”。恒丰银行上次手撕江阴银行不成功,反倒吃了一嘴鸡毛。这次的闹剧大底也会是相似结局。萝卜章血洗债市的惨痛还未走远,票据圈的相似剧情则再次上演。"

  恒丰银行这次又在票据业务上栽跟头了!

  2月28日,上市农商行江阴银行发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遭到恒丰银行常熟支行起诉,其与恒丰银行常熟支行签订了《票据代理回购协议》,后者委托前者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卖出回购业务、代理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等票据买卖业务。

  但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未能在约定的回购日期履行回购义务,故被要求支付垫款本金8979万元,利息2103万元,合计约1.1亿元。

  两度开撕江阴银行子公司,但可能都是“萝卜章”作祟

  事情将如何发展?

  江阴银行方面言之灼灼,“讲事实,摆道理”,认为其控股公司从未接洽过该票据代理回购业务,是票据中介冒用的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况且,该村镇银行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均都受到限制,压根没有票据交易主体资格,那么当然也从不会接触这样的业务。

  然而,这已是恒丰银行第二次因票据业务起诉江阴银行子公司。头一桩是去年六月份发生的轰动一时的嘉兴案。该案件与当前的案件性质相似。这次案件也被决定与嘉兴案做并案处理。

  嘉兴案现经嘉兴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原告提供的《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涉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印章被伪造、私刻,且公安机关尚未侦查终结,依法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嘉兴案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系恒丰银行与票据中介涉嫌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

  那如此说来,这次若处以同样的裁定结果,恒丰银行可能将再次损失1.1亿。

  值得注意的是,恒丰银行于去年第四季度,率先加入了央行发布的票交所第一期试点接入机构名单,但仍然止不住票据案。

  其实恒丰银行此前也多次卷入票据案,牵涉数额重大,影响广泛。这多因银行工作人员业务不规范导致。

  大额票据案连发,谁之过?

  2016年8月震惊票据圈的造假大案涉及到某国有银行、焦作中旅银行以及恒丰银行,巨额资金被毫无节制地倒腾和挪用。

  当时消息称,该票据案件中,承兑票据银行存在资料和印鉴造假,焦作中旅银行对票据不知情。

  在国有大行的背书和央行电票系统“双保险”之下,恒丰银行转贴现意外“躺枪”,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

  2016年6月,恒丰银行遭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款40万元,因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以及贷款(贴现)资金回流转定期存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

  2007年恒丰银行两名普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短短一周内,通过票据贴现诈取资金恒丰银行跨区设点和违规贴现让金融界感到骇人听闻。

  2016年,其他银行包括宇宙行也发生了惊天票据案,涉及金额数超百亿。农业银行39.15亿、中信银行9.69亿、天津银行7.86亿、宁波银行32亿、广发银行9亿、工商与恒丰银行13亿…… 已经快要召唤神龙了。

  那么票据案为何频发?大底原因都相似。银监会去年8月曾发布检查报告,指出票据案发生的5个原因: 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 。

  问题一,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对不能通过金融交易市场进行电子化交易的同业业务, 总行专营部门违规进行转授权,委托分支机构代理开展非操作性事项。

  问题二,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开展业务时 ,使用分支机构公章、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由分支机构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该问题同问题一,也是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度,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问题三,违规保管实物票据。银监会发现:未严格执行票据实物清点交接登记、出入库制度、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双方未在交易一方营业场所内逐张办理票据审验和交接,导致票据提前出库,票据资金同时悬空 。

  问题四,违规开立同业账户。开户银行未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导致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人员,利用虚假资料,开立虚假账户进行同业业务往来 。

  问题五,违规进行资金划付。票据转入行未将资金划入票据转出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或转出行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导致资金流入由票据中介掌控的票据转出行在第三方银行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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