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发生5人死亡刑事案件后,县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全力展开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州上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继作出指示,要求全力进行伤员救治工作、案件侦破工作和做好善后工作。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26”刑事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6日,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老爷湾社发生一起5人死亡案。当日20:30分许,康乐县公安局景古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阿姑山村老爷湾社一农户家5口人中毒,其中2人已死亡。景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拨打120急救中心组织施救的同时,县公安局调集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勘查、痕迹物证鉴定、法医现场尸检、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初步确定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2016年8月26日18时许,杨改兰在其家房屋后一小路上用斧子将自己的4个子女:杨某帆(女,6岁),杨某利(女)、杨某清(男)为双胞胎(5岁),杨某福(女,3岁)致伤后服农药自杀。其中杨某利、杨某福当场死亡,杨某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杨改兰、杨某帆被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杨某帆抢救无效死亡,杨改兰于当晚12时转往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救治,于29日凌晨0时55分死亡。杨改兰等5人相继死亡后,县、镇、村干部组织本村群众帮助李某英(系杨改兰丈夫,上门女婿)妥善安葬了死者。对李某英本人县、镇、村干部专门上门进行了安抚慰问和心理疏导,李某英本人情绪稳定,但事发后第八天即9月4日,在阿姑山村树林发现李某英尸体,经公安机关侦查系服毒身亡。随后,死者也由县、镇、村干部组织村民进行了妥善安葬。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景古镇阿姑山村基本情况
景古镇阿姑山村位于景古镇东北面,距镇政府6公里,全村共有10个社、191户、841人。2013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81人,占总户的38%。低保户56户、152人,占总人口的18%。有教学点1个,学前班30人,小学生23人。2015年底,该村整村脱贫,尚有6户未脱贫,贫困面为3.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47元。
三、杨满堂(系杨改兰父亲)家庭基本情况
杨满堂家住景古镇阿姑山村老爷湾社3号,户主杨满堂,男,汉族,53岁,家庭实有8人;杨兰芳,女,汉族,73岁(本人自述年龄,在康乐县无户籍),系户主母亲;李某英,男,汉族,31岁,系户主女婿(已死亡);杨改兰,女,汉族,28岁,系户主女儿(已死亡);杨某帆(女),6岁,系户主孙女(已死亡);杨某利(女)、杨某清(男)为双胞胎(5岁),均系户主之孙(已死亡);杨某福(女),3岁,系户主孙女(已死亡)。2014年其家庭总收入为37741.87元,人均纯收入为4717.7元;2015年其家庭总收入为38164.5元,人均纯收入为4770.6元;2016年1-8月份家庭总收入20120元,其中种植业收入7920元,务工收入6200元,能繁母猪收入6000元。
另外,家中养殖有牛3头、奶山羊3只、鸡12只,有农用三轮车1辆、摩托车1辆、彩色电视1台、洗衣机1台等。
四、案件发生后县上采取的主要措施
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命案侦破机制,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迅速展开救治工作。案件发生后,康乐县立即派5名县级领导分别带领景古镇和县检察院、公安局、卫计局、安监局、民政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案发现场和医院救治现场,分头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及时上报信息。接到景古镇负责人报告后,县委办、政府办立即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事件情况,并报送了信息。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相继做出了指示和批示。康乐县按照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和批示精神,迅速开展伤者救治、案件调查、家属安抚等善后处置工作,并根据案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连续上报了信息。
三是组织警力全力破案。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景古派出所民警保护现场,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全体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开展全面调查。同时,因案情重大,请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察工作。州公安局和县公安局法医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对杨某利、杨某福、杨某清、杨某帆四个已死亡孩子进行了尸检。经州、县两级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尸体检验,初步定性该事件为重大刑事案件。
四是全力做好善后工作。8月27日,公安部门对杨某利、杨某福、杨某清、杨某帆4个已死亡孩子进行尸检后,经镇村干部与家属协商同意,在村民的帮助下全部埋葬。8月29日杨改兰在兰大二院抢救无效死亡,尸检后经家属同意,在镇、村干部和公安人员的帮助下,将尸体火化,产生费用共计62698.28元,全部由景古镇政府支付。县、镇、村干部对死者家属杨兰芳、杨满堂、李某英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思想安抚。9月4日,在离杨满堂家不远的树林里发现李某英尸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系服毒身亡,镇村干部与家属协商同意后,由镇上出资12615元将李某英当晚安葬。
五、对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杨满堂家庭没有纳入低保的说明
杨满堂家在2014年之前,纳入农村三类低保。具体情况为:2010年杨满堂家中实有6口人(即杨满堂奶奶、母亲、本人、杨改兰夫妇、杨满堂二女儿)纳入农村三类低保5人(因杨满堂母亲杨兰芳户籍不在康乐县,故未纳入低保),全年领取低保金3480元;2011年纳入农村三类低保5人(同上),全年领取低保金3900元;2012年纳入农村三类低保3人(因杨满堂奶奶去世,杨满堂二女儿出嫁,2人低保被核销),领取低保金2880元;2013年纳入农村三类低保3人(同上),领取低保金3240元。2013年12月份,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中,经群众评议该户未通过,在入户调查中,其家庭总收入为36585.76元,其中:种植业收入8650元,务工收入21000元,能繁母猪收入5700元,农资补贴976.76元,其他收入259元,人均纯收入为5226.5元,该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农村低保标准,故核销了该户的农村低保。
2.关于杨满堂家没有纳入贫困户的情况
2013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景古镇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程序进行了贫困户评定。具体情况为:一是评定贫困户必须由本社社员提名,该户未被提名;二是经调查,该户2013年家庭总收入为39915.76元,人均纯收入为4989.5元,超出人均2300元的贫困线标准,因此没有被评定为贫困户。
3.关于杨满堂家房子没有改造的情况
从2013年开始,每年年初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下达到乡镇后,镇、村社干部均到杨满堂家做动员工作,要求他家对危房进行改造。2013年4月,景古镇阿姑山村老爷湾社社长康云州到杨满堂家做动员工作,李某英购买了10000块建房红砖,但因杨兰芳极力反对上门女婿在其院内建房,因此至今未改造危旧房;2014年4月,阿姑山村委会主任魏公辉、社长康云州再次到他家做动员工作;2015年4月,村委会主任魏公辉邀请杨满堂叔父杨万年再次给杨满堂做动员工作,8月份,双联干部县商务局局长石晓华做了动员工作,11月份,包乡领导副县长宋永强、双联干部县商务局局长石晓华又专门上门做了动员工作;2016年4月,村委会主任魏公辉、村文书满招才又到他家做动员工作。六次动员,杨满堂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自己拿不出钱为由,加之其母又极力反对,至今未进行危房改造。
4.关于孩子没有上学、没有新衣裳的情况
杨改兰4个子女中,最大的是杨某帆,生于2010年11月3日,2015年9月到2016年7月在阿姑山村小学学前班上学;4个孩子均未达到入学年龄。
杨改兰夫妇均为孩子们购买了新衣服,但杨改兰奶奶不让孩子们平时在家中穿新衣服。4个孩子死亡入葬时,孩子们的新衣服全部作为陪葬品被下葬。
5.关于对死者家属做心理疏导的情况
案件发生后,县、镇、村干部先后多次到杨满堂家中,分别对杨满堂、杨兰芳、李某英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和心理疏导工作,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关于孩子户口办理情况
杨改兰夫妇分别于2010年11月3日生育一孩杨某帆,2011年10月25日生育双胞胎杨某清、杨某利,2013年5月23日计划外生育三胎杨某福,4个孩子均未及时申报户口。2015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无户口人员清查专项行动中,景古派出所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积极汇报协调,于2015年9月28日为4个孩子登记了户口。
康乐县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