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卫生监督所又查处了辖区内1家诊所,该诊所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目前已结案。
11月30日,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诊所从业人员张某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为两名患者输液治疗,该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是刘某,可现场检查发现刘某不在诊所坐诊,经询问,观察室内正在输液治疗的名患者是由张某开方治疗的,张某无法出示医师执业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经过调查,认定这家诊所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针对该诊所存在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张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诊所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诊所已停业整顿。
再次呼吁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仁心济世,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同时,提醒患者就医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如若发现医疗机构有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卫生监督所反映,监督所一定会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更为规范安全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