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1月4日电 (孙睿)4日,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获悉,该省自3日起已全面推广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要求,青海省今后部分商场、市场和网络交易、电视购物平台都将逐渐作出高于法律法规的消费维权承诺,赔偿先付。
据了解,今年3月开始,青海省工商局12315率先在该省消费环节启动“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目前,青海省132家经营者已经推进“两项制度”。目前,这些推进单位全面开展“两项制度”的宣传培训,签订承诺书,设立投诉站,各项制度落实、程序和方式上墙公示等工作。
所谓“两项制度”是指青海省将从2016年至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协同共治消费维权的新机制,实现青海省消费环节推进“青海省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覆盖。其中,推进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经营者要依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和保证质量、诚信经营”的原则,主动承担首问责任,快速解决消费诉求。
青海省工商局副局长达建宁说,推进“赔偿先付制度”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依照“及时受理、快速协调、先行赔付、事后追偿、杜绝推诿”的原则,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达建宁表示,本次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观摩会旨在政企联手,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与执法机关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执法机关与消费者之间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