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
我叫靳国英,男,中共党员,出生于1966年11月12,家住新郑市新华路小高庄,身份证号为410123196611128358,联系电话为13838108618。
这就是违法新建却又骗取政府高额拆迁赔偿的龙王供销社所属的6栋高楼
出于对党的无限信任和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今天,我正式实名举报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和新郑市有关官员,与不法利益分子和裙带关系大搞官商勾结,违法建设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并大肆骗取国家巨额赔偿资金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2013年年初,李永惠找到我,说他要投资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需要资金,并强调,新郑市其它乡镇的供销社改造都赚了钱了,让我出钱,他按2.5%月息给我利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爽快答应了。
2013年6月,我投资了430万元后,李永惠和柴伟杰又来找我,说现在形势很好,龙王供销社的改造工程肯定能赚钱。柴伟杰让我从亲戚朋友那再吸收一些资金,并承诺从李永惠的股份中给我10%的干股。
为了取得我的信任,他们让我看了,柴伟杰、安东楼和牛建敏以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龙王供销社代表人郑军杰在2012年10月19日签订的新郑市龙王供销社镇级超市及综合商贸市场网点改造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在这份复印件上,作为龙王供销社的主管单位新郑市供销社联合社还加盖了公章。
另外,他们还让我看了,2012年10月20日柴伟杰和李永惠签订的共同开发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合伙协议书的复印件中:柴伟杰按全部工程资金的75%比例出资,李永惠按全部工程资金的25%比例出资,并以出资比例分配盈余。
2013年8月28日,我和李永惠在柴伟杰和律师贾云杰的见证下,正式签订了合伙协议书,双方约定:鉴于李永惠和柴伟杰在2012年10月20日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李永惠应承担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25%的出资,靳国英同意和李永惠以现金形式共同承担该改造工程资金25%的出资,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李永惠盈亏占比15%,靳国英盈亏占比10%。
事实上,我从2013年2月22日截止到2014年6月10日,共分12次向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总计投资了2648万元(含利息),其中大部分直接汇到了柴伟杰的账上,有些汇到了李永惠的账上,而李永惠每次都连本带息打了借条。
我每次打款时,柴伟杰基本上都在场。他还让我看手机短信,说另外一个股东安东楼又汇了多少钱过来。柴伟杰还多次跟我强调,说他的这个重要合伙人安东楼就是新郑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现任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安群楼的亲弟弟。
龙王供销社以所谓的改造工程名义新建的高楼是如期盖好了,可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拟于明年9月在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开幕, 我和李永惠、柴伟杰等人投入巨资刚刚新建的龙王供销社龙城凤府小区所属的6栋高楼即将面临拆除。
但更让我想不到的是,龙王供销社所谓的改造工程居然是个彻头彻尾的违规违法项目。早在2014年10月31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就认定,龙王乡龙城华(凤)府项目即龙王供销社商业街改造项目所有建筑均为违法建筑。
今年2月25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在致新郑市政府的文件中指出,龙王供销社6栋高层建筑建于新郑市龙王乡移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过程中,存在未办理相关证件、房屋性质与土地性质不符、建筑面积与申建面积不符等违规违法问题。其中,龙王供销社实际总建筑面积超出申建面积高达5倍之多。
但令人更深感意外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对此又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了龙王供销社房屋征迁与补偿的相关工作,原则同意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龙王供销社龙城华(凤)府项目中未登记的建筑评估其成本价格补偿。
今年8月13日,龙王供销社征迁工作组和龙王供销社出台了龙王供销社(龙城凤府小区)退房赔付补偿方案:退还原购房款;对已装修购房户按3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装修补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费;按照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其实,我对安东楼的哥哥安群楼和这个所谓的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还是比较了解的,这个安群楼在担任新郑市辛店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在“老虎门”事件中,辱骂群众,蛮横对待记者采访,引起媒体和网民的愤怒。事件发生后却被提拔到新郑市供销合作社社担任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开始操作龙王供销社项目改造工程,此工程是安群楼一手操办,其弟安东楼有其哥的后台,利用新郑市建安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建龙王供销社项目,违法出售违规房屋,欺骗群众,偷税漏税,所使用的收据所盖的公章都由安群楼和新郑市供销社主任李新保二人提供,龙王供销社主任郑军杰是他们手中的棋子。安群楼后又调任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龙王供销社项目改造违法所得成为他升迁提拔的资本,得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领导的”赏识”和”重用”。
在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初期,安群楼弟兄就设计好违法获取暴利后责任推卸给龙王供销社的圈套。据我说知,安东楼违法出售违章住房所得金额1.3亿元,这笔巨款全部落入安东楼腰包,而拆迁补偿的1.8亿是郑州航空港区全部拿出。既然是违法建筑,为啥卖房款落入个人腰包?而拆迁款全由政府出资,而且是房屋政府回购,包括没卖的房子,政府也以高价回购,然后补偿给安东楼。
只是,安东楼和柴伟杰他们拿到政府的巨额赔偿后,至今没分给我这个股东一分钱,也没分给我一套房子。我从今年元月开始,就多次联系过李永惠和柴伟杰,但他们却跟我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不接,再打就是关机。我现在是血本无归。
由于背负二千多万元的欠款,再加上债主追债,我晚上睡不着觉,更害怕天亮。我老婆也因为天天生闷气,今年检查患上了乳腺癌。我的两个女儿也因此生活的是提心吊胆,一听见敲门声就紧张地浑身打颤。
针对投资合作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的种种不幸遭遇,我多次找新郑市领导林俊伟反映,但他不是说要开会就是说有事,就是不听我说话。后来,我又多次找新郑市供销社主任李新保反映情况,李新保主任亲口跟我说:“这个事上边有大领导,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你根本没法改变。我靳国英说没法生活,李新保还让我跳楼,有几个人都在现场可以作证。
实际上,龙城凤府房子原来只卖了100多套,大部分还只是交了定金。后来,他们当官的和安东楼官商勾结,为了骗取国家赔偿资金,竟私下拿着供销社提前盖好章的空白合同和收据,随意把房子开给自己的亲友,其中开给付某某抵账97套,李某某抵账36套,开出的房价也从3000元开到了5000元左右就是合谋好了让政府多赔钱。其中政府高价赔付给付智勇97套、李发平36套,等其他人多套房的所谓抵账款落入了哪些人手里?大家可想而知,所谓抵账款抵的是什么帐?既然是违法建筑,为啥政府还会以最高价回购?
既然龙城凤府已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定性为违法建筑,为什么政府还要高价赔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领导给了一个前后矛盾的答案,早在2016年2月25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印发的红头文件中,明确定性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龙城凤府小区为违法建筑,并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按高于成本价评估每平方米1800元,而后来在实际拆迁补偿方案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拆迁工作组除按安东楼开具的收据全额退款外,每平方米又增加了800多元的补贴。粗略计算,按安东楼出具的票面违法收入平均每平方米赔付2700多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实际付给他们大约在3500元以上,以此类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为龙城凤府小区支付的违章建筑费用达到2亿多元。试问我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的主要领导,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什么不按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启动违法建筑拆除机制,而是将国家的巨额资金给予违法补偿,这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黑幕?
既然龙城凤府去年就被定为拆迁对象,上级政府已不让卖房,为什么今年6月还开出了龙王供销社的收款收据?”柴伟杰曾亲口告诉我,他们给政府领导送了200万。
我始终感到迷惑的是,如果没有官商勾结后腐败的利益输送,如果没有相关领导的支持和纵容,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龙王供销社改造工程,为什么能顺利开工以至建成?事实上,龙王供销社项目开发工程从开工建设到违法出售历时4年之久,该小区与龙王办事处仅一墙之隔,龙王办事处党委书记吴顺祥,还有主抓违建的副书记陈艳霞,副主任安三楼(安东楼三哥),还有龙王村包村领导陈建甫和赵晓春,为什么视而不见?为什么纵容违法建筑?这样不管不问到底算不算失职、渎职?他们合伙纵容安东楼欺骗群众购买违法建筑,达到他们套取国家资金的目的,并因此给国家造成不可弥补的巨额经济损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公然为这么大违法建筑买单,到底为了谁?为了什么目的?对身为国家党员干部的安群楼和安三楼公然违背中央纪委规定,插手违法工程建设,袒护犯罪,带病提拔,违规重用,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大开绿灯。
针对以上情况,我反映的是句句属实,我恳请河南省和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新闻媒体,能站在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对此依纪依法严肃调查,深挖违法工程能顺利上马的幕后保护伞,看看到底郑州航空港区究竟是谁拿着国家巨额赔偿资金去做腐败的非法交易?
此致!
实名举报人 靳国英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