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姚士勤,男,汉族,74岁,1942年7月1日出生,河南省泌阳县泌水镇西关居委会姚庄31号。
泌阳县泌水办事处主任吴刚在强拆现场
举报事由:
泌阳县泌水办事处主任吴刚、副主任武铁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联合公安、开发商,不顾我们村民的死活,现场备着担架,开着大型推土机,强行铲平我们村的80多亩菜地和若干房屋,在阻止他们违法行为时,推搡中,导致我和老婆高血压、心脏病发作倒地。他们直接用担架将我抬上救护车,继续强拆,直至把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尽毁,房屋推倒。
泌阳县泌水办事处副主任武铁铸在强拆现场
事情经过:
在2013年,我们村的土地被开发商征用,给出的条件是每亩地土地赔偿金是4.2万元,然后每亩地预留一分土地,我们为了响应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支持经济发展,在没有增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答应了他们。但是他们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土地的出让手续,没有进行公示等;也没有完成给出的承诺,把土地补偿金、青苗补助费、预留土地等要求实现,就违反法律规定,于2016年10月13日开发商联合政府、城管、公安等多部门,现场备着担架,开着大型推土机,强行铲平我们村的80多亩菜地和若干房屋。
在阻止他们违法行为时,推搡中,导致我高血压、心脏病发作倒地。他们直接用担架将我抬上救护车,继续强拆,直至把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尽毁,房屋推倒。
土地尽毁,房屋被拆,我与老伴因此,双双住院十多天,花费近万元,从住院到出院,时至今日,泌阳县泌水办事处相关人员也没有问候一声。
出院后,我们多次向泌水办事处主任吴刚、副主任武铁铸讨要关于我们土地被征用搞房地产相关批文,他们居然还说:“我征地三四年了从没有见过批文啥样,我们这征地不需要批文,你们自己去网上查。你们要是不服,可以去上访,去北京国务院上访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三二条之规定承包地被征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然而,泌水办事处主任吴刚、副主任武铁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却能为开发商所用,亲自抄刀,调动公安、城管、医院多家单位,现场备着担架,大有古代“抬棺材决战”的雄风,动用几台大型挖掘机推平我们肥沃的菜地,铲平我们的房屋。
我们恳请纪检及检察部门领导,在百忙中抽点时间,查处泌水办事处主任吴刚、副主任武铁铸等违法行为,给村民留个活路,真正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