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前日下午5时多,下班高峰期间,一辆崭新奔驰车在江北区鸿恩寺立交桥上停车并打开双闪,造成大面积拥堵。
江北区交巡警渝澳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奔驰车未悬挂牌照,驾驶员站在车边,着急打电话。
民警要求何某出示新车临时通行证和驾驶证。何某支支吾吾称,他是4S店员工,当天负责送车,没有新车临时通行证,也没随身携带驾驶证。“客户要车,店里暂时没有拖车可用,又怕客户不高兴,干脆自己开到客户那里去。新车本来油量就少,没想到半路就熄火了。”何某说。
民警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安排拖车,将奔驰拖移至停车场,同时指挥现场恢复畅通行驶状态。按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何某因为驾驶无临时通行牌照机动车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受到罚款250元处理。
民警提醒,临近新年,驾车出行请随身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以便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新车一般不能长距离行驶,应该通过拖车进行运输。
民警表示,经销商和车主不能只图一时方便,做出不计后果的事。如果引发事故,可能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