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幼儿园的安全卫生、教职工管理等办园行为问题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教育部今天表示,根据日前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将实现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的全覆盖,未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
教育部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规模迅速增加,普及程度快速提高。与此同时,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差,教师队伍不稳定,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涉及幼儿的一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控和督促解决。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林仕梁表示,相比以往的幼儿园评估,未来的督导评估工作将常态化。所谓的常规性,就是将以3-5年为一个周期,在每一个周期内,所有幼儿园(班、点)至少要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林仕梁介绍,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评估结果除了用于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还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幼儿园办园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也被纳入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