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3月1日电 (记者 沈殿成)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3月1日发布会消息,为落实人才新政,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吸引大学毕业生来沈阳创业就业,沈阳市在人才落户方面推出了“零门槛”落户政策。
所谓“零门槛”,即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在沈阳先落户后就业。当事人凭本人申请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身份证、毕业证、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落户地户主同意书、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3月1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揭牌。 沈殿成 摄落户地既可以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亲属朋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甚至可以选择租赁住宅。如果是租赁住宅的,提供与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房主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房落户和退租后户口迁移的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当日,为深入落实日前推出的24条人才新政,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举行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揭牌仪式,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桂香出席并揭牌。
沈阳市人社局局长陶庆才表示,人才是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赢得城市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既是贯彻落实沈阳市24条人才新政的具体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引才聚才氛围的有效载体,对促进高层次人才向沈阳聚集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