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龙镇75岁的老教师王立清来信反映,他当山村民办教师40多年,在2000年8月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过程中,他以“超龄一岁”为由没有转为公办教师,最后以民师身份被强行“退养”离岗了,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
2008年5月,他无意之间看到了当年民师转正的“皖人发【1999】94号”文件,让他大吃一惊,得知自己当年符合民师转正条件,但没有转正而被“退养”,现在是退休的年龄仍享受着“退养”的待遇,深感不平,于是多次找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按文件规定给他纠正当年的错误,将“退养”改为“退休”,屡招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向上级和有关单位上访,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八年的漫漫上访路,洒满了他无助的汗水和泪水。
为此,本网人员专程去池州市实地采访了王立清老师和相关人员及领导。
王立清老师告诉说:
他出生于1941年12月28日,1958年任教,在丘陵山村郭港小学当民办教师,一干就是42年,工作认真,无私奉献,厚厚的一捆荣誉证书记载着他当年曾被地、市教育委员会先后表彰,并授予“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1999年冬,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转正为公办教师,时任梅龙镇中心小学校长的方秀珍告诉他说:“王老师,对照转招政策,你超龄1岁,无法转正,只能退养,你现在退养可以享受每月生活补助300元,错过了这个机会,将来我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当时想,既然按转招政策规定自己已超龄,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只好同意退养,就于2000年8月匆匆的办理了退养手续。
他“退养”之后不久,看见郭港小学和他原来一样不符合转正选招条件的三名民师,其中还有一位是因违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被解聘的民师,先后都转正成为了公办教师,他很纳闷,为什么自己就不能转正呢?他感到非常的失落。
2008年5月,他无意之间看到了当年民师转正的“皖人发【1999】94号”文件和贵教人函【1999】10号”文件。让他惊出一身冷汗,原来他当年也符合民师选招转正条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民师选招转正的年龄段,男限194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限194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而他是1941年12月28日出生的,根本不存在“超龄1岁”现象,并且他民师考试成绩、大专学历、荣誉表彰等各个条件都符合文件规定,其中大专学历、荣誉表彰符合文件规定的两个直转条件,但是领导以他“超龄1岁”为由没有给他办理“民师转正”,而是要他办理了“退养”手续。为此,他多次找到时任梅龙镇中心小学校长方秀珍、梅龙镇教办室主任唐建国、贵池区教育局有关领导说明情况,要求按“皖人发[1999]94号文件和贵教人函[1999]10号文件”规定,公平公正,知错就改,给他补办民师转正手续,将他“退养”改为“退休”,但是贵池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一直互相推诿,不予办理。
2008年12月,他决心逐级上访,为自己的“退养”和“退休”讨回说法和公道,他先后去了贵池市信访局、安徽省信访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大等单位,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些单位领导先后批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贵池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就这样转了几圈又戏剧性的回到了原点。
王立清老师最后说:工作上有错必纠,知错必改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工作作风,他这个为山区教育事业坚守了40多年的老民师,最后因某些人的工作失误和不力而没有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民师转正”政策,老年因“退养”而离岗,不能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这公平吗?究竟由谁来对他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负责?公民的合法权益又由谁来保护?
本网人员采访了现在已退休在家,时任梅龙镇教办室主任的唐建国同志,他说:当年王立清老师是因为什么没有“民转公”,我现在已记不清了,当年镇教办室只负责上报材料,最终审批和办理都有贵池区教委直接负责。
本网人员采访了现在已退休在家,时任梅龙镇中心小学校长的方秀珍同志,他说:王立清老师15年前为什么没有民师转正,详细情况我已记不清楚了,具体原因应该在贵池区教育局档案室可以查到,可能是有些条件不符合规定,像他这种情况很特殊。
为此,本网人员又采访了贵池区教育局人事科李科长,他说:我调来教育局工作不久,王立清老师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不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时隔这么多年,现在要将“退养”改为“退休”,谈何容易啊!
本网人员又和贵池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陈菲菲副区长取得了联系,她说她不清楚此事,让本网人员直接向贵池区教育局杨局长了解情况。
贵池区教育局杨局长告诉本网人员说:他来教育局时间不久,当年的情况他的确不清楚,但是王立清老师的多年上访情况,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已经调查处理好了,处理结果已形成了文件并上报和备案了。
至今,王立清老师还在为自己“退养”和“退休”讨说法,继续四处奔走求助,我们也希望贵池区有关部门和领导能从实事求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出发,给王老师一个合理而满意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