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青岛商人陈伟泉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依法获得其项下28宗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辖区的贷款债权转让权利。
竞买后,陈伟泉开始通过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债权的权益。经陈伟泉暗中调查发现,其中一个债务人莱阳酒厂资产十分雄厚,早已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于是,陈伟泉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将其资产冻结。
让陈伟泉意想不到的是,已将此债权作为不良资产转让给陈伟泉的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莱阳支行,突然向法院递交一份10年前的《主动放弃债权》说明。法院判决书显示,工行委托代理人谭琨到法院称,莱阳酒厂已无财产可执行,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明明贷款人有资产可执行,银行为何主动放弃债权?既然已经放弃债权,又为何将债权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长城资产公司”,并对外出售?面对种种疑点,陈伟泉认为,莱阳酒厂的债权可能存在猫腻,工商银行或串谋多方造假致国有资产被“私吞”的嫌疑。
更令陈伟泉惊讶的是,经他本人核实发现,在其购买的28宗资产中有16宗类似案例,甚至有4宗不良贷款直接造假。
“低价购买工行不良资产以为赚到了”
2012年的某一天,陈伟泉无意中得到一个信息,长城资产公司有不良资产正对外公开出售。经过多方咨询,陈伟泉得知,长城资产公司拍卖的其中一个资产包是28宗工商银行贷款债权的转让。
陈伟泉告诉新湘报,长城资产公司是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工商银行也是闻名世界的大国企,能竞买他们的不良资产,或许是个好机会。
记者了解到,银行不良资产一般是为贷款类、企业资产抵押类、企业信用贷款类。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履约还款,贷款就变成了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
按照程序,不良贷款再经评估后转让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不良资产的剥离,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后再将债权打折出售。作为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长城资产公司主要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出于对国企的信任,陈伟泉决定报名参加此次竞标。2012年9月26日,他依法获得了28宗工商银行贷款债权转让权的资产包。
陈伟泉向新湘报透露,这28宗贷款债权的资产包总价值为1.16亿,连同利息超过2个亿元。
陈伟泉以为自己赚到了。
工商银行被指作假 行长称放弃国有债务权益
竞买28宗贷款债权的资产包后,陈伟泉开始通过法院依法申请执行债权。根据陈伟泉提供的相关证据,陈伟泉购买的此次资产包中,其中一项为莱阳酒厂拖欠工商银行莱阳支行的598万元不良贷款。
陈伟泉称,截止2003年,该笔不良贷款本息合计已达到1218.2万元。
陈伟泉暗中调查发现,莱阳酒厂现有资产十分雄厚,早已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于是,2013年,陈伟泉向烟台市芝罘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当年7月18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决书》,认定陈伟泉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已经将莱阳市酒厂有限公司拥有的债权转让给了陈伟泉。法院最终裁定,申请执行人由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变更为陈伟泉。
2013年8月5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莱阳市酒厂有限公司有房屋可供执行,裁定查封其位于莱阳市孟山路023号的房屋。
原本执行非常顺利,但陈伟泉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其极为震惊和愤怒。
2014年12月13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新的《执行裁定书》撤掉了之前的裁决。这份新裁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向法院出具了一份显示为2003年的《还款协议书》,证明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主动放弃剩余债权。
但陈伟泉向记者提供的一份2005年4月28日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03年,莱阳酒厂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100万元用于归还了工商银行莱阳支行部分借款利息,还拖欠借款本金567.5万元及利息,因此该行于2005年向法院诉请要求莱阳市酒厂有限公司偿还剩余贷款。
陈伟泉提供的另一份2005年5月8日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对莱阳酒厂拖欠的567.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14年12月13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却描述称,2005年5月8日本案执行立案后,莱阳工行委托代理人表示“莱阳酒厂现无什么财产,对抵押的财产我们双方已协商处理了,我们也查不到莱阳酒厂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这样我们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陈伟泉透露,向法院声称“莱阳酒厂已无钱偿还贷款”,并证明工商银行主动放弃剩余债权的是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现任副行长纪委书记谭琨,他本人甚至亲自出庭替贷款人作证。
当事人核实:28宗债权16宗可能存在作假
“正是工商银行出具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证明和行长亲自做证,导致我多次诉讼都败诉了。”陈伟泉提质疑称,为什么在2005年法院判定莱阳酒厂应继续偿还工行所欠债务时,没有显示2003年就已签署“主动放弃剩余债权”的《还款协议书》?“2009年,工商银行还将该债权作为不良资产出售给长城公司,之后长城公司又将此资产打包出售给我。”陈伟泉对此很是不解。
“从签署‘主动放弃剩余债权’《还款协议书》,到转卖给了我,整整十年的时间里,该工商银行是如何将该债权剥离给长城资产公司的?又是如何经长城资产公司转卖给我的?” 陈伟泉质疑到。
更令陈伟泉疑惑和震惊的是,类似莱阳市酒厂有限公司债权存在的奇怪现象,在其购买的28宗资产中,居然有16宗类似案例,甚至还有4宗直接造假。
“不少被执行人现在都在正常经营,有些不乏生意兴隆资产丰厚,但是当我要求恢复执行时却得到的答复是‘工商银行已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工商银行主动放弃了剩余债权’。” 陈伟泉告诉新湘报。
陈伟泉透露,他曾将上述实情发函告知长城公司总经理刘学堂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戴春林,但长城公司则称刘学堂出差未归,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也只是敷衍了事。
因工商银行主动放弃债权,致陈伟泉无法实现债权人利益共计案件14件,累计本金损失6191万元,本息合计(截止2003年)11414.7万元。
陈伟泉坚称背后有猫腻。他告诉记者,如果自己的权益得到不保障,他一定继续反映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首席记者 丑西)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